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四路与即丘路交汇处向东10米路南的庄家炒鸡店,每天18:30-21:00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影响交通,市民要求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热线办回复:对于该市民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城管工作人员进庄家炒鸡进行了时间管理。定于每天的16:30-22:00进行经营,并且该炒鸡店各项手续达标。对于市民反映的该饭店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已告知该饭店对其整改,禁止桌椅占用人行道和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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