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前十街与工业大道交汇向西300米路南的小岭幼儿园南边的楼房,有一家制造假冒伪劣电视机的加工厂,市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质监局热线办回复:市民反映兰山区前十街与工业大道交汇向西300米路南的小岭幼儿园南边的楼房,有一家制造假冒伪劣电视机的加工厂,市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处,经落实,该加工点已于2017.9.18被投诉(工单编号:170916121157262647)。我局稽查二科于 2017.9.20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落实,经现场检查该加工点已维修为主,应客户要求进行少量组装电视,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成品电视3台,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其他情况有待进一步落实处理。因投诉人未留联系电话,有关工作情况向无法向反映人进行反馈。因投诉人未留联系电话,有关工作情况向无法向反映人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