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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来电反应:投诉临沂市航江商贸店不给我发货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点击:

诉求人反应:

我要投诉“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不给我发货我要投诉,“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信用代码:92371302MA3TYTMY1G】,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粒粒香食品”店铺。我2024年1月25日熬夜下单,以两件5折,达成34.8元和36.8元10斤的价格约定,共计购买55斤炒花生(15斤出口精选、40斤品质精选),用于过年年货采购物资。(拼多多订单:240125-336236441202170、240125-210291956722170、240125-208210512882170、240125-327517490162170、240125-138034564082170、240125-049178295922170)今天上午商家要我退款,不想给我发货。千叮咛万嘱咐给我按照约定发货,经协商达成“不放干燥剂、足称发货”。2024年下午,我看商家把链接下架,换了个链接重新售卖。对我已付款订单得发货诉求,商家不予理睬。请政府为我做主!要求尽快按照约定发货。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留言诉求信息后,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兰山所立即组织开展了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该涉诉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法定代表人:王北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302MA3TYTMY1G,经营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与聚财五路交汇南50米丰园购物广场一楼64号。

2、2024年1月26日我局接到关于在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购买炒花生的投诉,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称2024年1月25日在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粒粒香食品”店铺购买炒花生,一直未发货,要求商家按照约定发货。

执法人员到商家注册地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涉诉商家在登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走访周边商户,表示未发现该个体户在此从事经营活动。通过查询业务系统涉诉商家营业执照“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并拨打登记注册时留存的电话,对方称不是本人,无法联系到临沂市兰山区航江商贸店,我局无法组织调解。工作人员与诉求人沟通,诉求人也未提供涉诉商家的联系方式。经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营业执照已于2021年12月27日被列入异常名录。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将上述案件线索函告拼多多平台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拼多多平台。

3、2024年1月29日14:00分通过电话与诉求人联系,解释说明以上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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