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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11-25    点击数: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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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发布日期: 2019-11-25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

实施意见

临兰政办字〔2019〕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临沂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民〔2019〕5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种类

为完善全区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方便困难群众救助,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街(经开区)。

二、简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流程,提升救助工作实效性

(一)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社会救助实行核对前置,申请人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应向镇街(经开区)提交申请书和核对授权书。镇街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入户调查,提出审核审批意见。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镇街(经开区)应当在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复查,出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复核报告。对拟批准享受待遇的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镇街(经开区)分管领导审批,盖镇街(经开区)政府(办事处)公章。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镇街(经开区)直接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经开区)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三)加快审核审批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三、规范低保行政文书,精简救助申请材料

全面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以行政文书的标准化倒逼和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一是精简救助申请材料。要坚持便民高效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需要申请人填写的低保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应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实现困难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二是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对申请低保不予批准告知书、低保金调整(停发)告知书等,要按照《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79号)《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鲁民〔2019〕54号规定及时送达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送达的也要电话通知到本人,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申请人及时获知信息,以免影响其他待遇的申请、交纳、变更。三是严格救助档案管理。要按照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镇街(经开区)存放,镇街(经开区)在完成审批工作后向区民政局报送审核审批表即可。

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一次办好”

一是各镇街(经开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签订保密协议,实施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二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作用,做到“线上办理、线上核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五、强化人员配置,推进能力建设

为有序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有序,各镇街(经开区)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配备3-5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配备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

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要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多途径深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澄清认识误区,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村(社区)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公示栏,在公示栏或显要位置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向群众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各镇街(经开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件  

  解读:《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音频解读 《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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