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区内各类企业职工参保后未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申请条件:区内各类企业职工参保后未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申请所需材料:1、死亡职工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
2、在职死亡职工抚恤金待遇申请表
3、医院(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4、代办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兰山区社保办养老一科(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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