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四、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
(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4张(带身份证号码);
(三)1-2级残疾人还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四)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五)参保变更登记的需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六)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应到村(居)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参保缴费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或镇街(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参保缴费。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全区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由政府给予缴纳。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从2015年起执行下列政府补贴标准: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40元;选择3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50元;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60元。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兰山区社保服务大厅一楼(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二)电话咨询:
兰山区社保服务大厅一楼0539-8226771
兰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039316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156096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313556
柳青街道办事处人社所6379856
白沙埠镇人社所2910105
枣园镇人社所8633080
半程镇人社所291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