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扶发〔2016〕1号
为贯彻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数据,前期我区按照省市扶贫办的部署,开展了“回头看”活动。为了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数据,筑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实事求是地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依规按程序优先纳入,把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核查清除。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全区精准识别工作,在前期开展的“回头看”基础上,通过第一书记和镇村干部逐户核查,全面摸清每个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规范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把符合条件贫困户依规按程序优先纳入,把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核查清除,确保“六个精准”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 工作原则
(一)全面、客观、真实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镇村干部对本辖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全面核查,确保户户到、人人查,客观真实的核实确定贫困户基本情况。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五比、五看”(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识别贫困户基本属性和家庭收入情况。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严格工作程序,注重民主评议,落实公开公示,确保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评判权,最大限度赢得群众认可。
三、 标准条件
严格按照2015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3372元的山东省定扶贫标准,整户识别,符合贫困标准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的(已享受孤儿、五保待遇的除外);
2、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且生活困难的;
3、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无收入来源,且生活困难的;
4、家庭主要劳动力严重残疾或“一户多残”,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且生活困难的;
5、家庭成员均系年老、年幼,但法定赡养、抚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且生活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坚决予以核查清退:
1、出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区的;
2、不如实提供收入、财产状况,虚报、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明,对入户调查人员不支持、不配合的;
3、投资购买、修建或高标准装修房产的;
4、购置大屏幕液晶电视、电脑、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
5、拥有经营门面,从事经营活动,生活水平明显高于贫困线标准的;
6、全家外出半年以上或本人不在户籍地生活,人户分离一年以上,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
7、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有吸毒、赌博、嫖娼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8、正常劳动能力年龄段,能自食其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劳动的;
9、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但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未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0、村两委干部及其亲属(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
11、家庭成员或子女有小汽车、经营性车辆和大型农机具的;
12、家庭成员或子女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3、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产权住房,总面积超过120平米的;
14、配偶一方或子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15、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16、其它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压实责任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党政干部、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作用,逐村成立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小组,建立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联系户的包村联户责任体系,逐村、逐户全面核实贫困户信息。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对前期开展的“回头看”活动和本次开展的深入推进精准识别贫困户核查清退和新纳入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活动的核查结果负责。包村联户具体名单要于2016年2月21日前报送区扶贫办。
(二)入户核查、精准分类
1、逐户核查落实。包村联户干部按照标准条件和相关表格的具体要求,逐村逐户核查落实,解决精准“帮扶谁”的问题。核查采取“看、问、核、审、访”等方式进行。一是看:看原有数据准不准、扶贫对象全不全、识别程序是否规范、统计标准是否统一、数据指标是否有缺项、漏项等;看家庭房屋、个人穿戴、家庭生活条件等;二是问:问家庭成员关系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家庭收入来源等;三是核:核实家庭收入,包括种植、养殖、劳务收入等;四是审:审查户口本、身份证、低保存折等;五是访:访隐性收入、访邻居,查实情。核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村情调查表和入户调查表,并对调查结果负责。
2、进行精准分类。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对贫困户进行分类,解决帮什么的问题。要根据贫困户年龄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因病、因灾、因残等致贫原因和五保户等类别进行准确分类,摸清贫困人口分类、分布情况,找准致贫原因。同时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和标准条件要求,确定退出和纳入贫困户具体名单。
3、摸清脱贫需求。通过本次活动,再核实摸清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措施和脱贫需求,解决“扶什么”的问题。摸清贫困村在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能力提升、政策惠及等方面的现状和需求,摸清有哪些贫困户适合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有哪些贫困人口需要就近就业或外出务工,以及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等。
(三)民主评议、公告公示
1、召开会议评议。入户核查结束,确定退出、纳入初步名单后,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扶贫办和包村干部要组织协助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标准条件对核查结果和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纳入、退出具体名单,驻村第一书记、包村联户干部核实后签字确认。
2、严格公开公示。民主评议结束后,各村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纳入、退出贫困户具体名单再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镇街、工业园审核,确定全镇街、工业园管委会进、退贫困户名单,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工业园扶贫办汇总报区扶贫办复审,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告公示要留存好影像资料。
(四)录入数据,整理资料
复审公告无异议后,区扶贫办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扶贫办必须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新纳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更新信息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必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除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未按时完成且对全区脱贫攻坚造成负面影响的,要问责。要将再“回头看”和本次活动的工作方案、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评议结果公示、识别变动名单等表册、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十二五省重点贫困村按照推出标准和“回头看”核查资料进行验收评估,独立出具考核评估报告。
(五)检查验收,整改提升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工业园精准识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村组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入户核查是否准确、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数据录入是否及时准确等情况。并根据验收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检查验收情况纳入专项考核。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工业园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负总责,带头抓点示范,从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入手,亲自组织抓好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确认、公示公告等各个环节,做好深度参与、样板示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镇街、工业园分管领导和扶贫办公室承担具体责任,组织第一书记和包村联户干部抓好具体实施,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二)严格操作程序。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程序,严格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低保的,要按照程序予以清退,并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和谐稳定。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三严三实”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期间,区扶贫领导小组将不间断组织检查评估,定期通报各镇街、工业园工作进展和督查情况。区委大督查办公室对精准识别工作要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附表:
附件1:村情调查表.doc
附件2:贫困户调查表.doc
附件3-8贫困户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模板).doc
附件9:XXX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村联户人员名单.doc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