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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06   点击数: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军分区:

《临沂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临沂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减贫脱贫步伐,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6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临发〔2015〕24号)要求,就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走在前列、带个好头”的要求,坚持“摘穷帽”和“拔穷根”并举,把脱贫攻坚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新时期的孟良崮战役。在全市组织实施“百千万”沂蒙老区脱贫攻坚行动和“双16”推进计划,坚持示范带动、整镇推进和连片开发,把“一点两区”作为切入点,以乡镇为单位,以省定贫困村为重点,兼顾“插花村”,力争到2017年基本实现整村整镇脱贫,2018年巩固提升,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扶贫攻坚与扶志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文化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等“六个结合”,既坚持脱贫精准到户到人,又从根本上解决村集体经济、镇域经济和县域经济薄弱的问题,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党政主导,分级负责。把精准扶贫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明确县区、部门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把“一点两区”和山区、库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区域,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分别落实精准脱贫措施。坚持因地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确保资金、项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启动内力,多元发力。注重扶贫先扶志,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鼓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增强内生动力。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脱贫攻坚,统筹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实现扶贫措施覆盖所有贫困户。

——严督实考,注重实效。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分类考核、加权综合、中介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奖优罚劣,形成以扶贫成效论英雄的工作导向。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实行“三年两步走”,2016—2017年实施集中攻坚,完成脱贫人口51.7万人的目标,其中,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26万人。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18年巩固提升,全部兜底脱贫。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有保障),同全市人民一道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县区目标:各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管委会作为全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围绕“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基本要求,“一点两区”率先突破,其他县区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精准施策、全面突破,力争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1、兰山区。发挥产业、市场、区位等综合优势,培育壮大城乡经济,加快“四化融合”、“两线合一”,缩小城乡差距。2016年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罗庄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特色养殖、特色工艺品、农村电商等生态型经济,统筹落实就业、金融、教育、健康、社保和社会等“多角度、全方位”的扶贫措施,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8508人,10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3、河东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2016年全部完成脱贫。

4、郯城县。以马陵山沿线和郯南低洼易涝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区域,统筹推进特色农业、金融信贷、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措施,典型引路,整镇推进,全面脱贫。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1.2万人,12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5、兰陵县。充分发挥特色农业、生态资源、物流配送等基础优势,依托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蔬菜产业、开发乡村旅游、开办小微企业等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2.4万人,24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6、沂水县。围绕17个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四帮五跟六结合”工作法,重点推进旅游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措施。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3.1万人,40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7、沂南县。以西部山丘区扶贫攻坚为突破口,以中东部乡镇沿路、沿线、沿河扶贫开发为着力点,创建示范、打造标杆、全域推进,加快实施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就业扶贫等,打造“脱贫攻坚样板区、山区开发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3.12万人,25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8、平邑县。坚持分类施策,集中攻坚,精准脱贫。库区重点实施旅游扶贫,打造环唐村岭水库生态旅游经济带;平原、山区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统筹推进光伏扶贫、农村电商扶贫、交通设施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等脱贫措施,依托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2.4万人,32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9、费县。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北部山区以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为主,南部山区以优质林果、特色养殖等产业扶贫为主,统筹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3.1万人,25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10、蒙阴县。以云蒙湖库区为主战场,以产业扶贫为重点,以果业、兔业、生态旅游、来料加工、电子商务五大产业为支撑,建立“产业+N”扶贫脱贫模式,统筹推进光伏扶贫、金融扶贫、赡养扶贫、教育扶贫、搬迁扶贫、生态扶贫等措施,精准发力,集中攻坚,走出一条生态、富民、强县的特色扶贫道路。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8774人,20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11、莒南县。以部分山区、库区及偏远镇村为脱贫攻坚重点区域,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难题,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卫生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电商扶贫等精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1.6万人,28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12、临沭县。以集中连片贫困村为重点区域,分类指导、差异化扶持,实行集中攻坚、综合开发。大力实施电商扶贫、企业扶贫、文化道德扶贫、资产收益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等措施,实现整村整镇脱贫。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1.3万人,10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两轮驱动,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等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2016年全部完成脱贫。

14、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贫困村民生条件。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等措施,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016年全部完成脱贫。

15、临港经济开发区。发挥近海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农村电商,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打造农业产业扶贫发展模式,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整合行业职能优势,实施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5058人,10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16、蒙山旅游区管委会。以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农业和推进劳动力就业、易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为抓手,围绕“一线两片”打造精准扶贫示范区域,连片开发,整镇推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农业、养生养老和文化体育产业。2016年完成脱贫人口1690人,5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全部完成脱贫。

——行业目标:16个牵头行业部门发挥脱贫攻坚“助推手”作用,整合力量,聚力攻坚,瞄准致贫原因,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2016—2017年,通过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脱贫一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一批,通过发展教育扶贫阻断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通过改善生态环境脱贫一批,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各行业部门、单位年度争取上级行业扶贫资金、项目数量分别占全省总数的六分之一以上;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

(一)党建脱贫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任务目标:对全市568个贫困村,按照每村2名的数量,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抓党建促脱贫,深化推进机关干部结亲连心,实现省定贫困村全覆盖,力争经过两年努力,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贫困户全部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百名县级领导干部包镇。2016年起,由各县区选派熟悉基层工作、热爱扶贫事业、具有扶贫工作经验的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联系帮扶156个乡镇,协调指导帮扶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促落实省市县安排的脱贫攻坚任务,帮助乡镇加快镇域经济发展,指导帮扶乡镇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2、千名第一书记包村。按照全市568个贫困村全覆盖的要求,从市直单位选派218名第一书记到108个村任职;从县区选派920名第一书记到460个村任职。帮扶期间,每个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30万元工作经费。第一书记围绕强班子、带队伍、上项目、谋发展,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帮扶措施,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期间,全面消除软弱涣散班子和经济“空壳村”。

3、万名机关干部包户。结合结亲连心工作,实现市县乡机关干部对31.7万户贫困群众联系全覆盖,每名干部联系3—5个贫困户。引导和鼓励联系干部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重点做好指导脱贫、代办服务、关爱生活等工作。建立结亲连心干部帮扶台账,强化跟踪管理和指导督导,确保扶贫成效。

4、深入开展“三问三清”活动。动员所有包镇县级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包户结亲连心干部深入开展问贫困户为什么贫穷、问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什么贫困、问联系乡镇经济为什么落后“三问”活动,做到脱贫攻坚责任清、措施清、时效清“三清”,确保每个贫困户、贫困村、乡镇都有帮扶单位、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责任目标、完成时限。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协调,扶贫开发办具体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考核。

(二)特色产业脱贫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林业局、市渔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等。

任务目标:2016年扶持400个村,5万贫困户、10.5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2017年扶持168个村5.5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食用菌、蔬菜、水果、中药材、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和生态休闲农业,培植壮大一批特色产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到2017年,通过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支持6.7万贫困户14万贫困人口脱贫。

2、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重点发展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榛子等木本油料树种,以及板栗、银杏、杞柳、山楂、柿子、花椒、香椿等传统优势树种。2016年新发展特色经济林基地6万亩,惠及150个贫困村。到2017年,全市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发展到435万亩,实现特色经济林产区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惠及280个贫困村。

3、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生态渔业。2016年,重点推广“庭院经济”、林下养殖等模式,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养殖合作社扶持带动,帮扶300户左右贫困群众发展兔、羊、蜜蜂等高效生态特色养殖业。开展大水面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发展生态养殖15万亩,促进库区贫困户增收,惠及91个库区贫困村。

4、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不少于70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673户、1455人脱贫。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一对一户结对帮扶,带动2816个贫困户脱贫。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收1260个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1252户3834人脱贫。

5、积极发展农村流通服务业。2016年新建41处涵盖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功能的为农服务中心,惠及203个贫困村10.7万贫困人口。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吸纳1000名贫困人口就业。在120个贫困村新规划建设为农服务项目130个,实现50%以上的贫困村建有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实施“扶贫售货员”计划,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6、增加农村贫困人口资产收益。加快村集体产权改革,组建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把村集体闲置土地和经营性资产作股量化到村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到2017年,通过资产收益分配实现884个贫困户1933人脱贫。

7、生态补偿脱贫。落实长效生态补偿政策,对岸堤水库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因实施保护措施而减少收入的村民,落实补偿资金3500万元,涉及贫困村20个;对承担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2016年计划落实补偿资金3583.2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村263个,补偿资金387万元。

(三)企业帮扶脱贫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中国铁塔临沂分公司。

任务目标: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和引导100家以上企业分别与全市省定贫困村和库区贫困村所在乡镇建立合作发展联盟,辐射带动市、县第一书记任职村和其他贫困村全面脱贫,做到精准扶贫全覆盖,实现贫困户增收和企业发展的双赢。由市工商联牵头,依托“千企联盟”,选择1000家左右民营企业,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通过爱心捐赠、捐献、援建等途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5 家市管国有企业,分别联系5 个贫困村,通过投资帮助贫困村修路、建桥、通电、通讯,改善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扶持贫困人口不少于1.5万人。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开展产业帮扶。结合贫困村实际和企业发展实际,鼓励引导帮扶企业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两年内,百家帮扶企业分别为省定贫困村和库区贫困村所在乡镇发展1项主导产业,增加贫困村生产性收入。

2、建立多元化企业扶贫模式。帮扶企业以贫困户包盈不包亏为原则,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贫困户资源要素入股分红等多种模式,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村开展帮扶,增加贫困户资源性收入。

3、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鼓励帮扶企业围绕“二次创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设立加工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鼓励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贫困村、贫困户劳务输出,增加贫困村农民工资性收入。引导帮扶企业鼓励和帮助贫困户发展家庭手工业、服务业,扶持贫困人口就地就业。严格落实用人企业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政策。

4、设置企业扶贫“虚拟岗”。针对因客观原因无力脱贫的特困户,设立虚拟岗位认领捐赠资金管理专户。百家强企认领500个虚拟岗位,千家民营企业认领1000个虚拟岗位,国有企业认领100个虚拟岗位。虚拟岗收益由贫困群众直接领取。认领虚拟岗的捐款企业享受税前列支相关政策。

5、搭建企业爱心捐助平台。由市工商联负责搭建爱心捐助平台或信息库,鼓励支持广大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有效对接。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6、强化农村电力、网络保障。推进电网升级扶贫专项工程,同步做好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2016年,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完成405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贫困村的安全可靠供电问题。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确保贫困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入村到户。

(四)金融脱贫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临沂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农业银行临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省农联社临沂办事处、人保财险临沂分公司、太平洋产险临沂中心支公司等。

任务目标:2016年全市扶贫贷款总量达到20亿元、2017年力争达到40亿元、2018年力争达到60亿元。其中,2016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贷款力争突破12亿元,富民农户贷力争突破4亿元,富民生产贷力争突破4亿元,扶持3万户以上贫困户增收。

资金投入:人民银行每年提供5亿元支农再贷款支持金融精准扶贫,其中60%以上投向省定扶贫工作重点县。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严格执行优惠利率,解决“贷款贵”问题。扶贫开发贷款资金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对300万以内的企业贷给予3%的贴息,5万以内农户个人贷给予全额贴息,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

2、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合理调整富民生产贷和富民农户贷的规模比例,逐步扩大富民生产贷覆盖范围,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展到有利于农户脱贫致富的其他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应贷尽贷。

3、发挥扶贫互助资金作用。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覆盖所有贫困村,资本总额2.2亿元。

(五)电商脱贫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盐务局。

任务目标:创建扶贫电子商务示范村20个,在568个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全覆盖。扶持壮大1000家农特产品网店,受益贫困人口5万人。

资金投入:市级以上资金1000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重点对贫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和贫困户进行电商培训。计划培训农村电商人员3万人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3000名,每个贫困村培育1名农村电商带头人。

2、支持电商创业致富。引导和扶持有一定文化素质的贫困人口自主开办扶贫网店。优先安置贫困农户子女到电子商务孵化园落户创业。

3、带动贫困户就业。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地产品加工点和联络处,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就业,优先收购贫困户生产的农特产品。

4、开展电商帮村计划。组织发动全市从事电商培训、电商服务、网店运营、物流配送和电商应用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因地施策,制定帮扶方案,带动贫困村电商应用发展。

5、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邮政、供销社、盐务局和电商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支持贫困村建设电商平台,加快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打造“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电商品牌。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六)旅游脱贫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任务目标:扶持41个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2016年重点支持22个贫困村。到2017年底,重点扶持41个贫困村(含31个国家首批旅游扶贫试点村),扶持930户2000人发展乡村旅游。

资金投入:投入资金860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1280万元,村民自筹1020万元,社会投入6300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加大对31个全国旅游扶贫试点村扶持力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2016年争取省乡村旅游专项资金380万元重点打造22个贫困村,帮扶贫困户550个。将旅游贫困村纳入重点宣传推介计划。

2、加强重点旅游扶贫村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帮助每个扶贫村建立1处以上农副产品销售点。

3、创新旅游扶贫模式。指导旅游扶贫村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整合土地、生产工具、管理技术以及房屋等生产要素,组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兴办农家乐,开办特产超市等,让农民成为旅游扶贫的管理主体、决策主体、利益分配主体。引导大企业对扶贫村成方连片开发,重点对22个旅游扶贫村乡村旅游培训,2016年培训扶贫村乡村旅游带头人不少于400人。

4、开展旅游扶贫结对帮扶。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与旅游扶贫村结对子。到2017年底,争取每个县区打造2-3处乡村旅游示范点。

(七)光伏脱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临沂供电公司、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任务目标: 2016—2017年实施光伏扶贫22.8万千瓦。受益贫困户3.9万人。

资金投入:18.2亿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村级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用于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贫困村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富民生产贷款等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2、支持贫困户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提高贫困户光伏补助比例,通过小额信贷借贷一点、财政补助一点、贫困户少量投入一点,扶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贫困户自筹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富民农户贷等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3、加强运营管理。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实施。各县区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中标实施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

4、合理分配收益。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县区供电公司对贫困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提供技术支持,优先接入电网,按月结算电费,做到贫困农户用电不花钱、卖电有收入。

(八)教育脱贫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

任务目标:2016年实现贫困村66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17年实现贫困村207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16年新建、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62处,2017年新建、改扩建42处。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提供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受益贫困学生5.6万人。

资金投入:3.2亿元,其中,上级资金0.74亿元,市级及县区配套资金2.46亿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全力推进农村“全面改薄”工程。2016年完成改造农村学校536所,建设面积19.6万平方米,学校改厕覆盖率达到100%,取暖工程覆盖率达到50%,确保2018年前完成1663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任务。

2、加快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推进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新建、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62处,2017年新建、改扩建42处。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现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

3、加强学生资助工作。①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面为住校生的15%。③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的10%。④中等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的10%(涉农专业的全部)。⑤中职免学费。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贫困学生全部免除学费。⑥生源地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4、加强职业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引导就读职业学校;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2016年组织全市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质量好、就业面广、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的学校,做好接收贫困学生工作。

(九)就业创业脱贫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任务目标:2016年,实现70%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就业;实现80%有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接受技能培训;实现70%以上有创业愿望的贫困人口接受创业扶持。2017年底,全部完成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任务,基本实现就业脱贫。

资金投入:市以上资金计划投入1000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扶贫车间”就业扶贫。鼓励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扶贫车间”和扶贫加工点,帮助贫困户发展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见效快、能够直接受益的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企业设立“扶贫车间”并吸纳一定数量贫困人口就业的,从市县扶贫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2016年度安置2000人。

2、“送岗位促就业”扶贫。建立企业与贫困村的用工对接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一对多”定向开展就业扶贫活动;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做到每户都有联系人、每人都有联系户;对易地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落实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保障其平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2016年度安置1000人。

3、“千名公益性岗位”扶贫。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贫困人口,由政府购买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2016年度安置1000人。

4、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为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5、实施精准培训扶贫。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培训。对培训期5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型培训,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十)易地搬迁脱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任务目标:2016—2017年全部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费县、沂南县、沂水县3个县12个乡镇35个村庄5207户158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76人,同步搬迁人口11404人。

资金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总投资10亿元。贫困户搬迁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3133万元,通过举债地方政府债务注入资本金2.42亿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2238万元,农户自筹1343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1.56亿元,其他资金来源8057万元。同步搬迁人口资金来源,农户自筹3.5亿元,其他资金来源1亿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搬迁任务和建设时序,合理安排搬迁地点、资金和进度。2016年,沂水县完成搬迁任务。2017年,费县、沂南县建成搬迁社区,年底前完成搬迁。对旧村实施科学开发,综合利用。

2、对易地搬迁村庄优先安排用地。支持优先利用县城、乡镇驻地周边已建商品房就近安置,依托城镇和中心村等建设安置区,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3、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等支持。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就业岗位和财产性收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十一)道路交通脱贫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

任务目标:完成958.6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实现568个贫困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开通镇村公交。

资金投入:2016年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切块专项资金中预留3000万元资金用于交通扶贫建设。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计划投资额达到8.6亿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推进“一点两区”和568个省定贫困村道路建设。积极承接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多方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2016年,规划建设扶贫公路507.2公里,覆盖253个贫困村、23.1万贫困人口。2017年,建设扶贫公路451.4公里,覆盖315个贫困村、28.6万贫困人口。

2、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开通镇村公交。按照“七统一”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2016年开通镇村公交8条,2017年开通镇村公交3条。对开通的镇村公交线路,科学布设公交站点棚牌,为贫困地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3、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客货运输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贫困地区站点、棚牌等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的候车条件。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二)水利设施脱贫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任务目标:投资5430万元,解决181个贫困村9.12万贫困人口饮水问题,使全市所有贫困村庄吃上安全方便的自来水。争取投资4.17亿元,解决472个村30.8万亩耕地灌排问题。投资2282万元,实施20个村水土保持项目,对31个村塘坝进行加固维修,改善村庄水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2016年投资9248万元,实施贫困移民增收项目;投资5277.5万元,完成莒南县坊前镇岳河新村社区2111人移民避险解困任务。

资金投入:计划投资6.4亿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开展贫困村自来水工程建设。2016年计划投入水利饮水扶贫资金1380万元,解决全市6个县区46个贫困村庄的饮水问题。2017年,计划投资4050万元,全面解决剩余74个省定贫困村和61个大型库区贫困村的自来水问题。

2、加强贫困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6—2017年,整合部门涉水涉农资金2.98亿元,对329个贫困村22.74万亩耕地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部门涉水涉农资金1.19亿元,对143个贫困村8.06 万亩耕地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贫困村塘坝加固。2016—2017年,计划加固塘坝31座,涉及8个县区、受益村庄33个,受益人口38982人。其中,涉及省定贫困村22个,贫困人口16140人;涉及大型库区贫困村9个,贫困人口6307人。

4、做好贫困村水土保持工作。以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莒南、兰陵7个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为依托,2016—2017年,计划实施18个贫困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其中,省定贫困村9个,投资1656万元(2016年度投资1044万元,2017年度投资612万元);大型库区贫困村9个,投资1148万元(2016年度投资753万元,2017年度投资395万元)。

5、推动水利移民扶贫工作。建立移民精准识别档案,利用上级安排的专项贫困移民村扶贫资金,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贫困移民脱贫目标。

(十三)医疗卫生脱贫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任务目标:完成568个贫困村标准化卫生服务升级改造。受益贫困人口51.7万人。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6年重点完成“一点两区”37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改造建设任务。2017年,实现568个贫困村卫生标准化服务全覆盖。

2、落实贫困户大病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给予补贴。落实全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3、实施医疗卫生费用减免政策。整合涉及看病就医医疗救助相关优惠政策,贫困人口在享受医疗救助相关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推行“惠民医疗卡”制度,落实贫困群众持卡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一律免收普通门诊费、专家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心电图、B超、化验等各类检查费用在去年基础上减免20%,治疗费、住院床位费减免30%等优惠政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4、开辟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行定点签约“一对一”就医服务。由市县卫计部门牵头,组织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到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义诊送药活动,每年组织市级专家不少于2次,县级不少于4次,乡镇不少于10次,为贫困户免费健康查体、健康指导,减少贫困群众看病支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建立贫困群众享受成品药价服务机制,鼓励市内有条件的医药生产、营销企业为贫困群众供应成本价药品,解决“吃药贵”问题。

5、对特困群众中“三无病人”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群众,除按相关规定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年度和属地原则向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解决。

(十四)志愿结对脱贫

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任务目标:招募10000家爱心志愿家庭与贫困家庭结对,进行点对点精准帮扶。2016年,实现5000家志愿家庭与5000家贫困户结对;2017年,再招募5000家志愿家庭与5000家贫困户结对。募集资金资助600名贫困中小学生、400名大学生。扶持贫困家庭1000户。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精准派驻志愿者。由团市委牵头,按照“扶贫济困、供需互动、精准帮扶”的原则,搭建志愿扶贫供需信息平台,实现援助人与求助人有效对接,推动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提高社会扶贫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

2、爱心志愿家庭结对贫困家庭。在全社会招募1万家爱心家庭,以“一助一”或“多助一”的方式结对帮扶1万户贫困家庭。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助力精准脱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城市学生家庭与贫困户学子结成帮扶对子;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志愿家庭助力精准扶贫,力争每一个公益组织结对帮扶10-20个贫困户。动员市内外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以“9+1”(9个志愿家庭帮助1个贫困家庭,每个志愿家庭捐赠100元)资金帮扶的形式参与万家志愿家庭帮户工程。年底组织开展爱心志愿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群众的良好风尚。

3、希望工程扶贫。2016年,在“一点两区”三个县投入100万元建设3所希望小学;在重点贫困村附近的小学建设不少于20处希望图书屋。实施希望工程“1+1”结对贫困户学子资助项目,资助中小学贫困生600人。延长大学生“圆梦行动”扶助计划,完成400名大学生资助。

4、实施新居民融入计划。以易地搬迁贫困户为扶助对象,组织千名志愿者开展扶贫帮困、法律援助、牵手共享亲情等各项志愿服务,帮助搬迁户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十五)文化脱贫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广电网络公司。

任务目标:到2016年底,60%的省定贫困村解决无文化设施、无文化活动、无文化人才问题;到2017年底达到80%以上。

资金投入:计划投入3000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1、推进特困户文化服务收费减免。对特困户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减免。对有电视贫困户免费增加有线电视节目频道,免费开通政策宣传、求医问药、孝文化宣传等节目频道。

2、实施应急广播“村村响”、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2017年,实现60%的贫困村建有应急广播“村村响”。2018年,全部贫困村与全市村、社区同步完成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实现应急广播“村村响”。

3、支持贫困村文化场地建设。2016年,重点支持100个贫困村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文化小广场,全部贫困村建起广场舞队伍;2017年,80%的省定贫困村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全部省定贫困村建有文化小广场;2018年,实现综合文化活动室省定贫困村全覆盖。

4、保障贫困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全部贫困村配送便携式拉杆音响,每年为贫困村配送100种图书,确保贫困村群众每年看上1场戏、5场以上电影。

(十六)社保兜底脱贫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

任务目标:经过2年的努力,实现农村低保线和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2017年实现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集中供养;2018年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资金投入:省以上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级预算资金2407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1、加强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符合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相应救助。推进低保线与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兰山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前实现“两线合一”,其他县区也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全面实行农村低保定量核算和低保金补差发放,做到按标施保、应补尽补。

2、保障特殊贫困人员基本生活。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2016年,各县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全面落实贫困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政策,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两年内实现集中供养;对农村重度残疾贫困居民由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3、加强养老保障。落实困难群体扶持政策,市、县两级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100元保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五年发放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健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免费为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手术,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满足9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为贫困老年患者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部分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住院救助。

5、开展慈善精准扶贫。由市民政局牵头,各级慈善总会参与,广泛开展慈善精准扶贫工作。市、县区慈善总会设立扶贫专户,接收扶贫捐赠。脱贫攻坚期间,市慈善总会将市直“慈心一日捐”资金全部用于扶贫脱贫,各县区“慈心一日捐”资金全部用于扶贫脱贫。对非定向募捐资金,原则上按照扶贫项目合理安排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资金项目投入监管机制

1、大幅增加财政投入。2016年市财政设立5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2500万元扶贫贴息资金,1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年财政投入不低于2亿元,确保2017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县区把专项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2、整合配置扶贫资金资源。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扶贫专项资金和革命老区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各行业部门争取的政策、资金、项目数量不低于全省的1/6。整合行业部门涉农资金,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外,其他涉农资金20%以上集中用于扶贫开发。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保护。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与管理制度,对专项扶贫款帮助村集体获得的收入严格保护管理,杜绝随意处置,避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确保贫困村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重点解决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各级审计部门加强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二)建立组织和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任务重的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保持稳定。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大胆提拔使用。

2、加强贫困村班子建设。深化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把脱贫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第一书记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后进村班子集中整治,落实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直接帮包制度,实现后进村班子转化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新突破。推进贫困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通过议事协商,组织群众自觉广泛参与扶贫开发。

3、强化人才支持。坚持优秀人才向扶贫一线倾斜,实施科技下乡助脱贫行动,动员涉农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定点帮扶,采取专兼结合方式,实现科技人员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创业式技术服务,引导科技创新成果优先到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区转化运用。

(三)建立督导评估机制

1、严格责任分解。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清单,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分工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倒排工期,定人定责,全力推进。由牵头部门负责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并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出台的工作方案和专项方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严格考核问责。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两级大督查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增加脱贫攻坚战的考核权重。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实行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连续约谈两次的进行问责,对不能按期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进行组织调整。

3、实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抽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评估,坚决杜绝“假扶贫”、“被扶贫”和“数字扶贫”。

(四)强化舆论宣传机制

1、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激励广大农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加大全社会扶贫攻坚宣传力度,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行动上来。

2、大力弘扬社会美德和家庭道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和“孝文化”,积极推进农村“四德”工程,发挥村规民约规范作用,形成尊老养老、扶贫济困良好风尚。对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的,采取司法调解、司法干预等手段,促使子女更好履行赡养义务。

3、积极培树典型。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及时总结宣传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典型和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创新体制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展现全市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本方案与各部门单位配套制定出台的专项方案、各县区制定出台的工作方案组成全市脱贫攻坚方案体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统一步调、统一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

附件:2016年度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6年度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县区(开发区)

摘帽村(个)

脱贫人口(人)


国标人口

(人)

兰山区

6

19759

13000

罗庄区

10

8508

8300

河东区

15

27507

7800

郯城县

12

12000

12000

兰陵县

24

24000

24000

沂水县

40

31000

31000

沂南县

25

31200

21600

平邑县

32

24000

24000

费 县

25

31000

31000

蒙阴县

20

8774

8700

莒南县

28

16340

16300

临沭县

10

13764

1110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

2300

9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5

4600

4000

临港经济开发区

10

5058

4560

蒙山旅游区管委会

5

1690

1690

全 市

272

261500

220000

注:①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贫困村568个,其中,省定贫困村415个,新识别库区村153个;贫困人口51.7万人,31.7万户。②2016年度脱贫任务数根据3月份各县区提报的数据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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