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扶贫工作需要,经研究,已对省级第二批资金及其他资金予以分配,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
(一)资金来源。本次待分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239.691万元,其中:
省级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3月30日市财政《关于下达2018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临财农[2018]13号)分配我区专项扶贫资金21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200万元。
汪沟镇退回项目结余资金。汪沟镇2016年度共实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资金825万元,建设实施(资金托管)18个产业类项目,经恒达信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审计,该年度资金尚结余21.799万元,另该镇扶贫资金专用帐户结息1.8万元。共计23.599万元已申请退回区财政重新分配。
金雀山街道退回专项资金。去年底分配金雀山街道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92万元,街道提出由于贫困人口少(6户11人),不具备实施产业项目条件,已申请退回区财政重新分配使用,所覆盖贫困人口由街道采取措施保障脱贫。
(二)资金安排方向
1、省级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0万元。
(1)产业资金200万元。产业资金200万元集中投放贫困人口最多的镇方城镇,扶持开发产业项目,提高资金项目覆盖率,让更多的贫困人口享受帮扶政策。
(2)其他资金10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临财农[2018]13号)文件已经明确,本批次资金含雨露计划资金4万元、建档立卡经费3万元,由区扶贫办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金晖助老资金3万元,由团区委具体实施。
2、结余资金23.599万元。
分配给汪沟镇依托产业主体开发产业项目,继续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帮扶作用。
3、重新分配资金6.092万元。
分配给兰山街道,整合用于扶贫开发项目。
现予公告,监督电话:兰山区扶贫办8312217,兰山区财政局8353442。
兰山区扶贫办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