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召开资金分配会议研究,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对2019年度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分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分配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331万元,其中:
1、省级资金。2019年1月11日,《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扶贫资金229万元。
2、市级资金。2019年1月21日,《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整〔2019〕1号)下达我区2019年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02万元。
二、资金安排方向
(一)省级资金(229万元)。
1、扶贫特惠保险、金晖助老等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扶贫特惠保险资金45万元,雨露计划资金7万元,建档立卡工作经费3万元,金晖助老资金3万元。
2、产业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革命老区县资金26万元,其他切块资金145万元,共计171万元。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意见》(鲁扶贫组办字【2018】16号)规定,革命老区县资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切块下达,用于产业扶贫”,连同切块资金145万元,共计171万元,切块下达方城镇,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二)市级资金(102万元)。
《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整〔2019〕1号)下达我区的专项资金102万元,全部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考虑全区扶贫工作实际,全部投放到数据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多的方城镇,支持发展产业项目,进一步带动贫困户脱贫。
现予公告,如对本资金分配方案有意见,可于10个工作日内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8312217(区扶贫办) 8353442(区财政局农财科)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