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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兰山区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
2023-07-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3-000017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政策解读】兰山区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3-000017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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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兰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兰山区教体局负责同志介绍了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

发布人:

宋晓莉 兰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付红军 兰山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云剑 兰山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基教科科长


2023 年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二、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

具体积分办法为: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 1 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

3、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入学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兰山城区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相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排序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1)镇(枣园、半程、李官、义堂、汪沟、方城、沂河新区白沙埠)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 月 13 日 8:00-7 月 15 日 8:00;

(2)城区(兰山、银雀山、金雀山、柳青四个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 月 15 日 8:00-7 月 24 日 8: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yls.gov.cn),进入“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入学服务平台”。

(2)进入信息采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 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入学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 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中小学报名入口中的“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城区随迁子女报名”或“农村中小学报名入口”)。

(4)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填报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与职能部门联网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学生籍贯”根据身份证自动生成,如不符家长可自行订正;

②“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③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地址。

(3)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 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工作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情况以职能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

(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镇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 月 13 日 8:00-7 月 15 日 8:00,各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 月 15 日 8:00-7 月 24 日 8:00,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 月 5 日 8:00-8 月 6 日 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4、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二次申报”:8 月 9 日 8:00-8 月 10 日 20:00,“一次申报”未被招生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城区初中学校。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招生录取

8 月 3 日-4 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 月 7 日-8 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一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要及时关注“二次申报”及预录取时间。

8 月 11 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8184032(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

本须知解释权归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 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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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题

1、2023 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采用哪种方式?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 实名注册,登陆“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信息。民办学校的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2、2023 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正公开。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 :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 “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3、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3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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