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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24-04-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24-000008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24-0000085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4-09

监管

领域

联合监管

事项

抽查检查

部门

抽查检查事项

抽查检查

对象

抽查检查内容

抽查检查方式

实施

层级

抽查检查

比例及频次

抽查检查时间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监管领域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单位、施工单位

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7月-11月

建筑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监管领域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6月-10月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领域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6月-10月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

核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6月-9月

燃气经营、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领域

1.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2.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依法组织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情况;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抢险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开展情况;企业落实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包括各类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的检验检测等;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警示标识、通讯电力、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机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写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等;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准备、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等;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包括:建立用户档案、开展安全宣传、定期入户安检、报修电话畅通及抢修及时、按与单位用户签订供应合同供气等;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等;(十)对燃气储存输配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情况;依法对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测登记备案等情况;依法依规对各类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科学编制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经营许可情况;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和措施配备落实情况;燃气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是否按期进行燃气经营许可定期核验,是否满足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等。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10月-11月

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经营单位

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县(市、区)级

10月-11月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领域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9月-10月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领域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备案且满足备案条件,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0月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检查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0月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备案或提交开业报告;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检查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0月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等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6月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检查预售资金收支情况,商品房销售主体合法性,是否按照要求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6月

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领域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随机抽取的物业服务企业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是否依法依约提供维修、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是否依法依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是否未经同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否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

现场检查

市、县(市、区)级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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