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兰山区校外培训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 ||||||||||||||||||||||||
2021-05-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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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8号)、《兰山区校外培训市场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10号),对20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检查。 本次检查,在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中,分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了20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核验检查材料等方式,主要检查了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超标超纲教学情况;收、退费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3个月周期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现将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兰山区校外培训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双随机”检查结果 兰山区教体局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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