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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节后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2-16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0526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节后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0526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2-16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长假结束,各建筑工地陆续恢复施工,由于工地停工多日导致不安全因素增多,容易出现不安全状态。为做好春节后复工的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建设单位要在工地复工前,组织工程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其他分包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节后复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并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工地施工安全。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严把责任落实关、人员培训关、隐患排查关、设备检测关,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复工,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范围,明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一线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做到专人专职。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制度,要求管理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要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带动广大职工自觉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消灭违章作业,消除各种不安全行为,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培训。在复工前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类安全操作规范、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要组织电工、电焊工和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调动岗位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杜绝职工因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隐患排查。各工地在复工前要组织施工现场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临时用电、高大模板、深基坑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高处坠落、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作业平台、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排查基坑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板、各类构件物料、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等,预防触电事故。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危险部位。

(四)设备检查。施工工地复工前要对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力矩限制器是否失灵、是否超载作业、起重机钢丝绳是否牢固、防脱钩装置是否失灵,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坚决禁止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业务范围承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业务;禁止无特种设备操作证件的人员上岗作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爬升脚手架等一律予以停用,并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吊车倾覆等事故造成的起重伤害。

三、检查验收

兰山区住建局将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即日起对全区建筑施工开展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节后复工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组织自查自纠、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复查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处罚。

附件:兰山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2017年2月9日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

附件:

兰山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1

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2

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

3

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4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

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专家论证

8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安全教育

1

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施工人员入场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

是否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4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5

安全教育会议记录、考核资料

基坑支护

1

深基坑严格按施工方案支护

2

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及沉降观测

3

降排水措施符合要求

4

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上下通道搭设能否符合要求

5

积土、料具的堆放位置距槽边距离符合要求

实体防护

1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应取得核验证,在省市取得备案

2

洞口、临边防护严密达到定型化工具化要求

3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4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固定牢固(设置在承重梁上,禁设置在悬挑构件上),二次卸荷能满足要求

5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牢固(连墙件)、小横杆数量满足要求

6

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建筑物转角处全部设置剪刀撑,间距大于规范规定的要加设剪刀撑

7

脚手架搭设高度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8

外架立网防护严密、绑扎牢固(禁用扎丝),平网张挂符合规范规定(首层、随层、层间网)绑扎牢固

9

卸料平台按方案搭设牢固

10

脚手板的铺设、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过大的应加强防护,悬挑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首层防护要严密、全封闭

11

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使用的产品经省备案,应由具有专业资质证书的队伍负责安拆、提升,施工方案按要求进行审批

12

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与每个楼层都设置可靠连接,同步升降装置达到同步升降的要求,索具及吊具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

13

爬架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大于架体高度的1/3或4.5米

14

爬架设置防坠器,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

高大模板

1

禁止钢、木混搭,立杆应垂直避免偏心受压,顶托伸出长度不得大于30cm

2

支撑系统必须形成一个稳固整体,立杆底部要加垫板,立杆间距和水平杆的间距合理,纵横向剪刀撑及水平面剪刀撑的设置符合要求

3

大模板的存放有防倾倒措施

临时用电

1

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4

电气闸具、配电箱、电缆等经省备案,执行施工配电箱新标准

5

外电防护符合要求

起重机械

1

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各方共同验收

2

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机按要求设置附墙装置

3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符合要求

4

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5

由具有专业资质证书的队伍负责安拆,安拆方案按要求进行审批

6

塔机回转半径内有办公室、宿舍的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7

多台塔机作业制定了防碰撞措施

高处作业吊篮

1

吊篮经过省备案,经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各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2

有安全绳(副绳),操作人员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3

吊篮限乘2人,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超载

4

吊篮经总承包、分包(使用)、监理、租赁单位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安全锁、限位器等动作灵敏、可靠

消防安全

1

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库房远离明火作业区及人员密集区,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2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储等功能区单独布置,防火间距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

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等临时用房材料燃烧等级达到A级

4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有专人管理,不得有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配备消防器材

5

施工现场涉及焊割作业等动火情况的,落实动火申批制度,并留有动火申批资料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7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状况,并有检查记录资料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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