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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7-05-26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052600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0526005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5-26

各燃气企业:

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提高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方位提升燃气行业服务质量,维护供气安全稳定,促进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为了鼓励和监督企业自身加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此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兰山辖区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管道企业、天然气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站。

二、考核办法

(一)实行统一考核。由兰山区住建局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和燃气专家成立燃气安全生产考核小组,对兰山区内的燃气相关企业进行统一考核。

(二)坚持量化考核。考核实行100分制。

领导责任(12分),安全生产责任制(6分),物质保障(8分),安全投入(6分),安全管理(24分),规章制度制定(10分),宣传教育培训(9分),应急救援(8分),事故管理(17分),加分项(7分)。

(三)实行一票否决。被考核燃气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事故及影响恶劣事故的;

2.有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3.有重大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事件的;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特种设备等注册登记率、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加气工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消防器材配备和上岗人员应知应会率,尘毒、噪音作业点合格率等未达到100%的。

(四)健全激励机制。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经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为优秀,评分在90以下、70以上(含70)为合格,评分在70以下为不合格。对考评达到优秀级别的企业由兰山区住建局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停业整顿处罚,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初审、审核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由兰山区住建局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查验资料、踏勘现场等方式进行。考核分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和公布考核结果两个阶段。

1.主管部门考核评价阶段。对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打分。

2.公布考核结果阶段。考核结果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申请进一步复核。公示期一周,期满正式发文公布,并报送市住建局。

四、相关要求

考核工作是提升燃气行业整体素质、增强燃气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行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大举措,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1.兰山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兰山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考核评分细则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兰山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工作指标100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序号

项目

考 核 内 容(100分)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考核情况

得分

1

领导责任

12分

1、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分)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4分)

3、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指示。(4分)

1、查阅相关文件或资料。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分别扣2分。

2、查阅企业会议记录和签到簿。没有召开会议的,不得分;少召开一次会议,扣1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参加会议的,不得分;不能及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的,不得分。

3、查阅贯彻落实的文件资料。发现一次未贯彻落实的,扣1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分

1、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3分)

2、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年内组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惩不少于4次。(3分)

1、查阅企业内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每发现一个未签订的,扣1分;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未分解落实的,扣2分。

2、制度未健全落实的,不得分。年内组织考核奖惩少于4次的,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物质保障

8分

1、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2分)

2、对燃气设施、设备定期巡检、定期维护保养。(4分)

3、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每年体检次数不少于一次。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能够满足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2分)

1、检查燃气企业的现场管理。每发现一处现场管理混乱的,扣2分。

2、查看巡检、维护保养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不按规定维护的,扣1分;现场察看设备状况,与记录不符的,不得分。

3、查看体检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和样品。未组织体检的,扣1分;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分。

4

安全投入

6分

1、安全投入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并合理使用。(2分)

2、按照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分)

3、建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依法为职工及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参保率100%。(2分)

1、查阅企业年度预算相关账簿。安全投入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不得分。查看企业安全投入列支凭证,现场查验企业购置物品,凭证与物品不符的,不得分。

2、查阅缴纳记录。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的,不得分。

3、查阅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工伤保险未落实的,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

安全管理

24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职责。(3分)

2、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分)

3、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重点做好燃气管网安全整治、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大快严”等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4分)

4、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等工作。(2分)

5、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与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2分)

6、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2分)

7、认真开展冬季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燃气设施入户安全检查活动。(3分)

8、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和三产管理工作。(2分)

1、查阅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已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没有明确工作职责的,扣1分。

2、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无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有隐患排查台帐,但没有复查记录的,扣4分;实地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企业没记录在案的隐患,扣1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管理部门报告的,扣2分。

3、查看文件和资料。安全检查次数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燃气管网安全整治(普查)、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大快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不开展的,不得分;无自查报告、活动总结的,扣1分。

4、查阅登记表和监控记录。无登记表和监控记录的,不得分;记录混乱的,扣2分;发现重大危险源未普查登记的,不得分。

5、消防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整改未落实的,每有1处扣1分,扣完为止。

6、查阅危险作业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的,不得分。无动火证的,不得分。

7、查看文件资料。活动不开展的,不得分;未设立隐患台帐的,不得分。没有活动总结的,不得分。

8、查阅驾驶员季度安全教育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次数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0.5分;与三产单位无安全合同,三产管理混乱的,扣1分。

6

规章制度制定

10分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0分)

查阅资料。每缺一项工作制度扣1分。

7

宣传教育培训

9分

1、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2分)

2、企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确保每位职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一次,且培训内容全面、适用。(5分)

3、按时上报燃气安全生产日报告和各相关统计表。(2分)

1、查阅资料。没有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查阅培训、考核记录、培训内容设置,随机找职工座谈。无培训录的,扣2分;无考核记录的,扣2分;培训内容设置不全的扣2分;座谈中发现职工未接受安全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1分;座谈中发现有培训记录但职工未接受培训的,扣5分。

3、安全生产日报不上报,不得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相关统计不上报,不得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

8

应急救援

8分

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区住建局备案。(2分)

2、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有保障,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2分)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管道燃气企业不少于两次。(4分)

1、查阅预案。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得分。应急救援预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备案的,扣0.5分。

2、未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救援物资未落实的,抢险救援组织不力的,不得分。

3、查阅演练记录。没有演练的,不得分。少开展一次演练,扣2分。

9

事故管理

17分

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组织救援,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12分)

2、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和档案,按规定落实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准确规范。(3分)

3、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2分)

1、存在不报、迟报、瞒报事故现象的,每发现1处,扣5分。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重伤的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每起扣10分。 其他事故,每起扣5分。(此处扣分可不受本项目分数限制,在总分内扣除)。

2、事故管理台帐、档案卷宗、报表不全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未按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的,每有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加分项

7分

1、在国家、省、市、区政府及安委会的检查中,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4分)

2、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常识。(2分)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1分)

1、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受省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区级表彰的,加1分。

2、查看资料。安全宣传成绩突出的,加2分。

3、对事故应急救援做出突出贡献的,加1分。

附件2

兰山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考核

情况

得 分

控制

指标

1、企业内部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全年无职业病发生。尘毒、噪音作业点合格率为100%。

3、杜绝燃气泄露、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

4、消防器材配备和上岗人员应知应会率为100%。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特种设备等注册登记率100%,定检合格率100%。

6、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7、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加气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100%。

8、年内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报建率、验收及备案率100%。

查看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发现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只进行工作指标考核,不计分数。

被检查单位合计得分: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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