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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10-18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018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0180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7-10-18

兰山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秋冬季是雾霾多发季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临沂市落实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细则》确定的要求,有效减少建设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

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按照《临沂市落实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细则》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兰山区在建所有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工地信息平台管理,全部安装“全覆盖、无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扬尘检测系统,全方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

二、整治任务

房屋建筑工程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17〕4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鲁建城管字〔2017〕1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扬尘防治各方主体责任及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攻坚大检查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20号)要求,认真组织好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工作,确保企业项目全部自查,区住建局全面普查,并在此基础上,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施工区域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洒水清扫、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项措施情况,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要设置视频监控(视频录像要保证连续存储1个月以上),确保所有建筑工地做到“六规范一监控”。落实“全覆盖、无死角”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协调环保部门安装在线检测系统情况。

(二)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情况。建设单位落实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照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情况。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信息公示情况、向主管部门备案及报送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自查。9月20日前,兰山区住建局成立扬尘管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摸清底数,补充完善扬尘整治工作台账。

(二)整改落实。9月20日至11月底,各方责任主体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兰山区住建局组织相关科室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督促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重点督办,责令停工整顿,依法予以处罚,实施信用惩戒。

(三)总结通报。12月份,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对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全区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到位,切实把这次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点来抓,按责任分工履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工地承包责任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建立和落实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逐步将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信息化数字管理平台,全方位、各层面推进扬尘整治专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把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与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奖项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扬尘治理的持续性、有效性。对扬尘污染严重、多次限时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诚信考核扣分。对扬尘防治不力、问题特别严重的各类企业,要降低其信用等级,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外来施工单位按规定清出区建筑市场,始终保持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出法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治理行动带来的变化,共享治理行动带来的成果;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开展扬尘治理法规和知识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的城市及其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对造成扬尘污染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曝光和批评,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附件: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万里

副组长:车贵利 杜加玉

成 员:刘书潘 顾文峰 赵增华 李先庆 陈恒仕

候庆喻 袁 媛 钱 军 李新建 曹 翔

汪 沂 韩晓东 孟东升 高庆彬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兰山区住建局安监站,刘书潘兼办公室主任、张自强任联络员。

联系人:张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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