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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房产局《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14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114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转发市房产局《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114002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7-11-14

各镇街、工业园区:

现将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临房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工业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镇街、工业园区明确一名联络员,于5月22日前将其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报送区住建局物业市场监管科。

附:《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临房发〔2017〕13号)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

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局(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将《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2017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内塑造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敬重文明、共筑文明、和谐新邻里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的精神,以“加强物业管理、幸福千家万户”为主题,全面查处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深入挖掘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基层物业人、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等在构建文明和谐居住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激发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热情,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深化文明程度,提升物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业主满意度,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类型、数量及条件

(一)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100名,其中企业管理层30名,基层一线人员70名)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工作能力得到广泛认可,是公司或小区的业务骨干,在行业内部及所服务的项目享有较好的声誉;业主满意度高,无投诉记录。

(二)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50个)

项目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水、电、暖等专营设施管理维护责任明晰,物业服务用房按规定建设并移交到位;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到位,环境舒适整洁,公共秩序文明和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绿化养护到位;建立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三会”制度,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规范建设“三公开”制度,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墙体设置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各方主体关系融洽,运作规范,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50家)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规定,企业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到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业绩优良,业主满意度高,所服务的项目履行合同到位;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完成相关任务;定期对员工开展业务培训和文明教育,团队面貌和企业形象良好,在行业中有较好口碑;自律意识强,在行业协会中较好地履行会员义务。

(四)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单位20个,个人30个)

在“示范项目”所在县区、街办物业行业主管机构中评选出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创建过程中能够高度重视,精心用心组织,明确任务目标、人员责任、方法步骤,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使创建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管理的过程,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中走在前列。

(五)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15个)

按规定程序选举成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务档案齐全严谨;依法履行职责,桥梁纽带发挥作用良好,既能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又能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关系团结融洽,有较强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无“谋私”现象;在镇街和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小区和谐稳定,无业主信访事件,业主支持率90%以上;财务管理规范,对公共收益分配管理到位,按规定向业主公示相关帐目。

(六)文明诚信好业主(100名)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好;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记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31日前)

5月上旬,召开市级层面的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房管局(住建局)要按照辖区划分和职责分工,对创建评选有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5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检查(9月30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以及热衷于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政策文件、服务规范、行规行约、合同约定、文明创建标准以及岗位职责等,进行认真自查。各县区(开发区)房管局(住建局)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检查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委员会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依法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符合文明创建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候选人。自查检查期间,市里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和调度。

(三)考查评选(10月31日前)

“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将网络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得分按3∶7的权重相加,作为参评人的最终得分;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诚信好业主评选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评选结果根据得分或得票由高到低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表彰奖励(12月31日前)

1、召开专门表彰会议,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文明创建先进单位、个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业主进行表彰。

2、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以良好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作为物业管理投标时的加分项目。

3、组织物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部分物业企业等人员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业主委员会等进行观摩学习,邀请新闻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介。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宣传文明、共创文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物业管理科,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络员,于5月15日前将其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报送市局物业管理科。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县区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动员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人员、业主等积极参与创建评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投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要视情况进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要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共同提高。

(三)搞好整改,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评选仅仅是手段,目的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在创建评选过程中,注重挖掘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同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以评选为契机,采取自查、互查、暗访、评议等形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的活动。

(四)认真申报,严格审查。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申报,如有虚假材料或网络刷票行为,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主要事迹填写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内容不超过500字。各县区房管局(住建局)要加强同县区机关工委、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对申报材料及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研究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材料请于8月31日前报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分类型打包,压缩包文件名注明归属区域;推荐表文件名以单位、小区、个人名称命名)发至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科电子邮箱:wyk8217953@163.com。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加广高雷电话: 8219825

地址:北城新区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968室

附件:

1.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推荐表

2.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推荐表

3.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推荐表

4.临沂市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推荐表

5.临沂市文明诚信好业主推荐表

附件1:

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年限

相片

工作单位

职务(工种)

所在项目

持有证书

个人主要事迹:

申报人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区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管理单位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业主户数

业主满意率

主要事迹: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业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区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3:

临沂市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在职人数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注册资本

上年度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利润率

管理总面积

管理项目个数

主要事迹: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区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临沂市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推荐表

业委会名称

所属镇街社区

项目名称

成立时间

成员人数

主任姓名

主任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主要事迹:

业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区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5:

临沂市文明诚信好业主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所在小区

入住时间

个人主要事迹

个人签字:

物业公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区推荐意见: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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