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兰建〔2017〕142号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21308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兰建〔2017〕142号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445169-3-10_B/2017-1213080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7-11-30

临兰建〔2017〕142号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建筑施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天气增多,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空气污染多发期。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兰办〔2017〕76号)相关要求,为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由于受气候、工期、年末清欠等问题的影响,给工程现场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因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巡查和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抓施工现场人员思想教育,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培训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教育,提高执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对施工分包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的取暖、饮食等工作。

三、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摸底排查,消除现场安全生产死角

(一)冬季施工消防安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冬季火灾多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和设作职工宿舍的行为;防水作业、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措施;建筑施工外墙保温、外墙装饰材料、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以及临时活动板房的防火性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实用效果;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控制电器的完好性;职工宿舍内电线敷设和电器的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消除隐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三)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安装、使用、拆除四个环节安全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要加强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在露天有6级及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同时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拆装;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悬挂使用登记牌,严格执行检验、登记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使用行为。

(四)高支模、深基坑(沟槽开挖)的安全管理。对冬季施工中涉及的高支模、深基坑、暗挖、顶管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彻底摸清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程序进行论证;要合理选择施工工法,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要加强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情况的监测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入施工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四、要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冬季风大雾多,是空气污染多发期,要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治理施工现场,进一步加强工地围挡、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具体步骤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二是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应停止施工和渣土转运;三是进一步强化控尘措施,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用不再产生二次扬尘的方法(洒水、覆盖、湿法清扫、吸尘等)对施工现场进行降尘。

我局根据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对建筑工地进行冬季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一律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2017年11月30日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 11月 30日印发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