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农业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
2017-1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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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生产记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各生产主体是否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农业投入品的购买、使用及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仓库是否存放或使用违禁农药等情况。同时要求切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完整、真实的记录可追溯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相关准则,切实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田园清洁卫生和农药废弃物包装的回收,完善各项制度并上墙,按操作规程生产。 此次监督检查涵盖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11家种植业生产主体,发现存在生产记录填写不够规范、完整,信息录入不够完整、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限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于一周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也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引导、督促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兰山区农业局 胡乃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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