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在行动 | ||||||||||||||||||||||||
2018-01-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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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居民生命健康,区农业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配合省、市例行监测的同时,制定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按照“合理、及时、准确、有效”的抽检原则,于12月20日--12月27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 本次例行检测工作,按照《农业部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大范围随机抽样,对李官镇清春蔬菜种植合作社、方城镇鼎益生态农业公司、茶山园艺场有机蔬菜基地及草莓种植基地、孝圣园草莓种植基地、瑞金益民草莓基地、汇丰和站前农贸市场、九州超市、蔬菜综合平价店的6大类20个种类蔬菜、水果进行抽样检测。全区总计抽取样品240批次。蔬菜、水果抽样按照NY/T 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执行,主要检测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的残留情况。 本次抽检的蔬菜中,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合格率为100%,其中抑制率5%以下的样品数目占样品数的82%。 通过本次例行检测,进一步提高了对农产品安全监管检测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今后将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方位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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