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农业局“三早三严”圆满完成“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 ||||||||||||||||||||||||
2018-07-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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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18”临沂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为切实促进我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确保渔业生产秩序持续好转。兰山区农业局早部署严落实、早行动严执法、早宣传严管理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辖区内禁渔期各项工作任务。 一、早部署严落实。成立了由区农业局局长王金生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农业办主任、水利站站长为成员的兰山区内陆河流禁渔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开展辖区内禁渔期的相关工作。同时,将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重点工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具体负责实施,区农业局全面做好后勤保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早宣传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18”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由区农业局牵头,联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和区水务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内陆河流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5250226。要求辖区内所有渔船限期离水上岸,渔具入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传统媒体(报纸 、电台、电视等)、网络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会议、村内大喇叭广播)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报道,共印发《关于在内陆河流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800份,明白纸1000份,在辖区大小河流显眼位置张贴禁渔期通告200余份,在全区567个自然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做到家喻户晓,让每一个公民都知道、了解禁渔期制度,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早行动严执法。禁渔期间,先后组织开展渔政执法行动50余次(其中夜间专项执法行动10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35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执法船艇96艘次;共查处制止非法捕捞二十余起,立案办结一起。没收违法作业电瓶、电机等30余套,拆除并销毁迷魂阵等非法捕捞网具200余副,地笼3000多米,清理“三无”渔船50余艘。查扣违法作业渔船6艘。针对市民反映较多、反响较大的重大非法电捕案件,实行不间断巡查、轮班蹲守、集中兵力重点查处的工作方式,及时查处多起非法电鱼行为。 通过持续开展渔政执法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者嚣张气焰,非法捕捞行为得到了有效地遏制,渔业捕捞强度大大降低,鱼类得以良好休养生息,水生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渔业健康、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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