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26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展开拉网式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先后对26家农药经销商,52家农药经营户,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检查。针对不同检查对象,采取相应检查措施。在农药经营单位:一是检查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所经营农药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二是营业场所、仓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等安全隐患;三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是是否在保管农药、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是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及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等。
检查发现,各相关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上墙;安全生产、经营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不够;部分农药经营单位台帐、农药产品排放不够规范等。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惩处,进一步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