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 ||||||||||||||||||||||||
2019-0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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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市、区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临沂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8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抽查省局划定我区的检查对象是2017年度年报已报送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1%,抽查主体数1668户;投资理财类企业,抽查比例为20%,抽查主体数46户;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抽查主体数9户;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3%,抽查主体数135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抽查主体数21户;迁入5户,迁出3户,共3102户,截止11月20日,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未发现问题的2093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311户,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512户,不予配合114户,注销72户。 二、具体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做好2018年度抽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要求,区局立即召开组织和动员会议,强调本次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制定《2018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动员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抽查工作,并成立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局主要负责人任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直属局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在企业注册局下设抽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保证抽查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二)迅速开展,提高效能。我局严格依据省局抽查工作规范要求迅速展开抽查工作,区局在抽查系统中根据省局下达的检查任务,依据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所内随机方式匹配检查人员,形成检查组,由各执法检查人员调取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并进行打印,通过电话通知和现场告知等形式告知被抽查市场主体抽查工作重要性及企业所需提交的材料,并要求限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帮助指导企业填报即时信息,向被检查企业送达《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告知书》,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对企业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即时信息检查及经营行为检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企业盖章进行确认。为认真做好抽查工作,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879户有限公司的登记事项、股东出资、经营情况和年报数据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结论。通过与专业机构的合作,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所报送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依法处理,及时公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确定的检查结果类型,逐户提出检查意见并填写《抽查结果公示表》,对于抽查结果,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记载于相应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要求限期履行公示义务,并将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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