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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兰山枣园镇杜某某等机构违法执业一般程序的公示
2021-10-2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1-000023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临沂兰山枣园镇杜某某等机构违法执业一般程序的公示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1-000023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查处结果
发布日期: 2021-10-29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机关

备注

1

枣园镇大枣沟头社区卫生室

杜元功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12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1.8.2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

枣园镇大朱坞村卫生室

杜文秀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13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25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3

临沂兰山张永升医疗美容诊所

张永升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15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3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4

枣园镇姚家庄村卫生室

刘连海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10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7.29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5

枣园镇孟家村卫生室

徐涛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14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7.26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双随机

6

枣园镇柳河村卫生室

姜肇吉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4006号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6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7条

行政处罚

合并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1.6.10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7

临沂兰山新城医院

刘军

临兰卫医罚字[2021]第4007号

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7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

行政处罚

合并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21.8.23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8

临沂兰山袁萍医疗美容诊所

袁萍

临兰卫医罚字[2021]第6028号

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资质的医师对外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6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9

临沂兰山王华彦诊所

王华彦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7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4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0

临沂兰山刘婷诊所

刘婷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5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5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1

临沂兰山张景芳中医诊所

张景芳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6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5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2

兰山通达社区卫生所

赵荣华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2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4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3

兰山街道刘家朱许村第二卫生室

刘秀刚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3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4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4

兰山街道田家红埠寺村第三卫生室

田中莲

临兰卫传罚字[2021]第6024号

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41条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1.8.4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15

临沂名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李磊

临兰卫公罚字[2021]第6021号

使用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

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1.8.4

临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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