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第37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通报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17-08-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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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第37期,临环发〔2017〕56号)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关于鲁南眼科医院搬迁改造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建成投运。 处罚情况:已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正在按程序办理。 整改要求:立即启动搬迁改造项目验收。 落实情况:搬迁改造项目已经提交验收申请。 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本期通报了鲁南眼科医院搬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排污口不规范,无标识。 整改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排污口标识,规范公开环境信息,限期30日内完成。 落实情况:排污口标识已设置。环境信息公开已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开。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 2017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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