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第38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通报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17-08-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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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第38期,临环发〔2017〕75号)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本期通报了我区临沂市六合虹晨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污水通过明渠和污水处理设施连接,污水积存较多处理不及时。锅炉房后有加热松香大灶一座,周围堆存包装袋等生产垃圾,疑似以垃圾为燃料等问题。 针对通报的问题,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该企业正在整改雨污分流管道,明确雨污分流管道作用,预计在5月下旬整改完毕。加热松香的大灶已经拆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 2017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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