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兰山行】兰山区开展“合用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
2021-06-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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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至11日,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区委督察委、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组成的4个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开展“合用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从各镇街道、经开区随机抽取473家各类“合用场所”“九小场所”,参照《关于印发<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的通知》(临消安委办〔2021〕10 号)《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重点对是否存在“三合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疏散预案等进行了逐门逐户检查。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需要当场整改的,现场督促其整改完毕;需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的,由消防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消除了各镇街道、经开区“合用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提升了民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夯实了消防安全基础。下一步,兰山区将以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建党一百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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