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全面开展小型水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 ||||||||||||||||||||||||
2021-08-05 点击数: | ||||||||||||||||||||||||
|
||||||||||||||||||||||||
|
||||||||||||||||||||||||
当前全区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水早灾害防御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切实防范小型水库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根据8月3日全市小型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工作部署,8月4日,区水务局防汛督导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区35座小型水库,特别是小二型水库全面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通过水库实地查看、资料查阅、座谈等方式,逐库对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日常巡查监测及维护情况、汛期运行管理、工程实体巡查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小型水库在经历了台风“烟花”强降雨后运行状况良好。各水库管理单位严格依据《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在小型水库管理制度、“三个责任人”培训演练、物料储备、维修养护等方面均扎实开展了工作,“三个责任人”基本履职到位,水库运行管理值守、养护、巡查等各类记录资料比较齐全、规范,但在日常大坝隐患巡查、预案落实、极端天气极值降雨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等方面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和不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现场同各水库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填写小型水库专项检查意见表,出具书面意见反馈单,检查组组长和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核实签字,抓铁有痕,确保后期水库整改一座,落实一座,销号一座。 通过开展小型水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进一步梳理了全区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状况,查找出了当前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区水务局将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常态化排查、不定期“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监管,督促水库管理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全区3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安全度汛。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