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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创新“四二三”工作法全力构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新高地
2024-09-1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4-00000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创新“四二三”工作法全力构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新高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4-000005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9-14

兰山区全力推动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99件,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19件,是全省136个县(区、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最多的县区。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益普法联系点”。新形势下兰山区紧紧围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创新开展“四办”“两减”“三落实”工作举措,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开展新高地。

(一)完善服务措施,落实“四办”“两减”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能

一是开展四项法律援助“马上就办”服务。实行法律援助解答咨询“马上办”。锚定“打得通、接得快、答得好”目标,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坐席窗口由最初的1个增加至5个,每天安排1名代班律师,3名值班律师,共4人对8215148热线电话咨询、12345转办咨询、群众现场咨询等各类咨询,提供即问即答服务。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审批、指派“马上办”。简化办事手续,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全面优化服务流程,做到所有法律援助事项“即申即办”“即指即办”。最多跑一次,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全部法律援助事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答复。特殊人群特殊办。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推行“优先办”“上门办”服务。

二是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做到两减即“减时限、减材料”,减缩审批期限,材料合适现场办,申请表格现场写,个人诚信承诺现场签,给予受援群众最大便利。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先行受理,申请人事后通过邮寄等方式补交材料。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困难群众真正做到应援尽援。

(二)夯实制度保障,落实“三项”制度助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开展

一是创新案件指派制度,建立公益积分兑换制。为规范案件指派,激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活动,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公益积分兑换制度,将律师参与调解涉访积案、案卷评查、典型案例编写、协助案卷归档、参与宣传活动等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工作重要程度以及参与情况分别赋予不同的公益积分值,律师可以通过个人累计的公益积分优先兑换援助案件,通过良性循环的积分形式有效激发律师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公益服务中来,由原来的简单“参加”转变为主动“参与”,让“小积分”释放“大能量”,为援助工作注入新活力。目前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形成以当日值班律师指派为主、公益积分兑换、微信群抢单为辅的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更加规范、合理。

二是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多向监督机制。落实案件评查监督、电话回访监督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抽查,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已审结案件,中心每季度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对承办律师报送的结案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质量评查,根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表》,分别评选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0-94)、合格(60-79)、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实行补贴与评估等次挂钩,落实差别化补贴发放制度。对评选出的优秀案卷将进行表扬奖励记入公益积分,对不合格案卷责令限期补正,否则不予发放补贴,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电话回访监督机制,在卷宗归档后,充分做好满意度回访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年底会电话回访部分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了解受援人对承办人履职情况、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沟通,加强日常监督。定期与办案机关沟通,听取办案机关对承办律师的反馈意见,对办案机关点名表扬的承办律师,援助中心会在工作群内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关律师公益加分,优先兑换案件,激励大家对照标杆开展工作;对办案机关投诉律师,予以个别谈话,给予暂停承办相关类别案件2个月的惩戒。

三是落实案卷归档制度,建立双审工作机制。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结案后30日内归档的要求。

开展承办律师自查和值班律师初审工作机制,为卷宗质量上好“双保险”。向承办律师发放案卷质量评分标准,要求交卷前对照标准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交卷时,由当日值班律师对案卷进行初审,对照卷宗目录核对承办律师从接受指派到案件办结的每一份案件文书材料,查核案件每一阶段办理时间,对案件材料整理不规范、文书不齐全或质量不高的卷宗提出整改意见并退回整改。初审合格的,由承办律师同步进行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登记,登记后的卷宗进入案卷评审阶段,评审完成后,组织工作人员对卷宗进行集中装订,统一入档。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精准服务水平

结合不同律师的专业特长,分别建立涉访涉诉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团队、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团队、刑事速裁法律援助团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队等四类专业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每个团队选聘8名优秀执业律师,有针对性地根据群体特点,提高法律服务精准性,提高法援服务满意度。其中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团队的建立,实现了法律援助对劳动争议案件咨询、代理、调解、仲裁、诉讼“五位一体”无缝衔接。2023年以来,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服务团队共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939宗,其中受理涉访涉诉重大疑难案件32宗、未成年人案件156宗,劳动争议及农民工案件1760宗,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600余万元。

(四)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兰山区严格落实《临沂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设置科学合理的办案补贴标准,不同援助事项享受不同补贴力度,同时明确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形成资金发放、使用、审核、评价闭环。兰山区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法律援助支持,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持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法律援助经费年均增长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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