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大数据局《关于选聘“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的通知》的通知 | ||||||||||||||||||||||||
2023-07-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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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商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落实省、市、区三级关于“群众评价”和“社会监 督”的要求,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现将省大数据局下发《关于选聘“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请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动员,将《通知》传达至本级、本部门管理指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选聘工作。符合观察员条件的公民可通过临沂市大数据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下载填写《“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自荐表》(附件2)和《“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承诺书》(附件3),于7月18日12时前发送至公务邮箱lsqdsjjsjk@ly.shandong.cn或协同邮箱兰山区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 联系人:刘玉静 8311290 附件:1.省大数据局《关于选聘“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的通知》 2.“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自荐表 3.“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承诺书
兰山区大数据局 2023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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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自荐表.docx】 附件【附件1:省大数据局《关于选聘“无证明之省”建设观察员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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