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爱之链链无限”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 ||||||||||||||||||||||||
2023-08-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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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积极作用,兰山区民政局决定举办“兰山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活动,招募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并选取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自愿参加帮扶行动。 (二)在兰山区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管理科学,三年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三)在兰山区内已备案但尚未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此类社会组织以所在镇、街道(经开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为依托进行申报。 (四)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帮扶条件和能力,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帮扶资源和服务。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 (一)“沂蒙百花”党建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且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以“沂蒙百花”专项行动为引领,依托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二)养老服务类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针对兰山区65周岁以上老人(特困、低保人员优先)及其他有生活服务需求的老人开展助餐、健康理疗等综合性服务事项。 (三)困难群体服务类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 面向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存在精神障碍或身体残疾、需要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其中以残疾人、低收入人员、生活困难家庭、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各类帮扶救助活动。 (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实施主体为未登记但已在镇、街道(经开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能力提升为目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开展社区关爱、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项目要求 (一)具有实用性。活动实施中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帮扶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能够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及心理问题,增进社会和谐。 (二)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要符合基层实际和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并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清晰的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预算合理,具有成本效益;拥有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的能力及较强实践经验的执行团队。 四、经费安排 (一)项目经费。对通过评审的公益创投项目由区民政局提供资金支持。 (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通过评审并开始实施前拨付预算的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 (三)经费管理。通过评审的社会组织接收项目经费,需要出具符合要求的正规票据,并提供开户银行账号;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接受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及初审阶段(8月上旬) 1、宣传发动。通过官方网站、区民政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申报。相关社会组织按照按要求申报,进行策划设计,并在8月15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预算表(附件2)电子版。 3、项目初审。区民政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根据本届公益创投大赛总体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资质认定。通过初步审核的社会组织需报送纸质材料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材料包括:兰山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镇、街(经开区)备案证书(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项目评审阶段(8月中旬) 1、区民政局成立兰山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区民政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三)项目优化及实施阶段(8月中下旬至11月底) 1、项目优化。根据公益创投大赛要求和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区民政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准确。 2、跟踪落实。区民政局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适时督导、专题培训,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项目良性运作。 3、效能评估。在项目实施完毕时,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项目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对于获选项目违约或未通过阶段性评估不能拨付款项的由区民政局处理。 六、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大赛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赛事和区民政局主办的其它类似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各被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被资助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被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疫情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为确保资金效用最大化,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分配中断实施项目的资金。 七、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兰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lsqmzjstk@163.com)。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在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上。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二楼215室 邮政编码:276000 咨询电话:0539-8316796 兰山区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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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docx】 附件【附件1:兰山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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