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 ||||||||||||||||||||||||
2023-08-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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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有关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和受理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整治重点 1、执法不严格。重罚款、轻纠错,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进行整改;任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协商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 2.执法不规范。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不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期限等进行执法;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检查标准不一。 3.执法不公正。趋利执法,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插手行政相对人纠纷或者干涉其自主经营权;歧视性执法、执法“一刀切”,类案不同罚,不执行免罚、轻罚相关规定。 4.执法不文明。法治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辱骂、殴打行政执法相对人;执法态度冷漠,故意设置障碍刁难行政相对人,漠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执法不“阳光”,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监督、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对投诉人、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5.执法不廉洁。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利用职权搞“创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当事人财物,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539-8198515 受理举报邮箱:lsqsfjxzzfjdk@ly.shandong.cn 受理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兰山区司法局322室 兰山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队伍作风专项小组 2023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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