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设立登记决定书 | ||||||||||||||||||||||||
2023-1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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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审服撤字〔2023〕55号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设立登记决定书 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因使用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主要证据有:1.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个体户信息;2.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复印件;3.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指定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现场笔录;5.房主举报信、房权证复印件。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此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破坏了破坏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和市场交易安全,属于较重违法情形,我局决定: 撤销兰山区才多电子商务工作室设立登记,同时声明此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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