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发改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2024-03-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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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7月10日,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9月6日,专项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招投标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研究起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整改清单,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带头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发改大讲堂”活动,对招投标领域知识进行专题授课学习。 三是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中共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区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成效。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于11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进一步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投标领域的重要论述不严不实。 1.关于“局党组对招投标领域学习的重要性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招投标领域有关内容的学习,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文件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将招投标领域重点工作纳入我局2024年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我局在招投标领域工作的牵头作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常态化推进相关工作。 2.关于“学习不够深入,业务知识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我局开展招投标专题“发改大讲堂”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招投标领域专题授课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二是进一步梳理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区发改局招投标工作明白手册,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再认识、能力水平的再提升。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招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对招投标领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对招投标领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对招投标领域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工程项目监管、储备库项目建设、警示教育学习、廉政风险排查等重点工作,并纳入2024年年度工作要点。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兰山区发改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全面厘清任务职责,将责任压实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工作人员。 (三)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关于“报送项目材料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报送材料不及时问题作为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剖析,当事分管负责人向党组作出书面检讨。二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发改大讲堂”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资料整理、信息搜集、工作流程方面的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对具体业务的熟悉程度。 (四)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经党组会研究。 关于“部分项目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全面掌握“三重一大”报备的要求和流程,优化完善本单位《党组议事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加强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相关结果按照报备要求,定期向纪委派驻组报备。 (五)履行招投标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招投标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招投标工作人员配备,增加投资科工作人员,已充实招投标工作力量。 2.关于“业务指导方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财政、工信、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3.关于“配合主动性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发挥招投标领域工作牵头作用,及时对接各行政监管部门,指导开展招投标工作。向各行政监管部门发送《关于报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整改报告的通知》、《关于报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的通知》,加强工作调度。 (六)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关于“对招投标活动参与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兰山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程序持续对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七)招投标工作未纳入廉政风险点。 关于“未对招投标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专项排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制定应对措施,做好警示提醒,及时发现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二是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平时教育,确保相关工作按规范和要求开展。三是编制招投标领域权力运行流程图,按流程规范抓好业务办理。 (八)招标人违规招标现象较为突出。 1.关于“违规变更招标方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招标公司和监理公司召开反馈会议,反馈粮库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公司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对招标公司的监督管理。约谈招标公司相关责任人,要求招标公司从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批复规定执行。 2.关于“未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问题整改会议。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就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约谈监理公司,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进行自我反思。粮储中心负责人参加局党组招投标领域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不到位。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联系招标公司,督促招标代理公司将代理协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附到档案后面。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储备库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招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十)招投标工作不规范。 1.关于“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约谈招标公司,已要求其将不合理条款去掉。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招标公司今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2.关于“部分项目材料未签字或盖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有关项目的责任人,补齐未签字或盖章的材料。 (十一)对评标专家履行专家职责监督不到位 关于“对评标专家履行专家职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招标公司和监理公司召开会议,反馈粮库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公司落实整改。二是加大对招标公司的监管力度。已督促招标公司将代理协议纸质版材料和正确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纸质版材料补充至档案资料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把招投标领域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凝聚整改合力,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区发改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整改完成的工作,继续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常态化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局党组将充分运用巡察反馈成果,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业务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39-8198069 邮政信箱: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委大院4号楼兰山区发改局 电子邮箱:lsqfzhggjbgs@ly.shandong.cn 临沂市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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