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和融资需求填报工作的通知 | ||||||||||||||||||||||||
2024-06-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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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科技金融结合,组织实施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工作,为我区科技型企业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根据科技部第二次科技创新再贷款工作推进会部署和厅、市领导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次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和融资需求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兰山区内注册有研发活动及费用,未进行积分信息填报且有贷款需求的企业。 2.第一次积分填报评价低于70分且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数据再次提报。 二、企业填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年限10年以内(含), (2)企业规模类型为中型、小型、微型, (3)存续状态无异常,不存在撤销、注销、吊销、歇业、主体非企业性质、业务领域不符合要求等。 三、进度安排 1.区科技局发动各镇街、经开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附件1),如有新增企业,请直接在表内补充。各镇街、经开区科技部门汇总后6月21日前报送区科技局资配科。区、县级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后6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区、县级科技部门报送的《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进行汇总,开展填报质量审核、信息核对,确保准确无误,6月27日前将汇总的《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区分新增数据和第一次填报后完善数据)电子版报送至邮箱kjtzpc@shandong.cn。 3.省科技厅对各市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比对、整理汇总,6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级科技部门高度重视,提升新增企业信息报送量,完善好已有企业数据,加快数据报送效率,提升科技型企业覆盖率。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加强对填报企业的分类跟踪支持,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服务网络和“科融信”平台优势,实现风险补偿政策和再贷款政策相互促进,共同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难题。 联系人:0539-8317513 兰山区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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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xlsx】 附件【附件2 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验证规则(6月14日版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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