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 ||||||||||||||||||||||||
2024-05-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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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临财监〔2024〕3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抽取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对象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共兰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临沂市兰山区银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盛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兰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重点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纪业务或第三方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以追溯以前年度。对检查中发现为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可延伸检查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五、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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