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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4-09-1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4-000015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4-0000155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8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杨敏,女,汉,身份证号码:371312********6261

你(单位)未办理《诊所备案凭证》擅自执业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五条 裁量标准【一般】,本机关拟依法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兰卫医罚告字[2024]第4002号)实施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你(单位)可到兰山区蒙山大道63号兰山区卫生健康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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