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山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一案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 ||||||||||||||||||||||||
2024-11-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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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安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一案(兰综执立字〔2024〕JS-009号)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山东安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51号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询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鹏杨明 联系电话:0539-8201898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51号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8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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