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残联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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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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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anshanqucjrlhh/2018-0000014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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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兰山区残联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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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anshanqucjrlhh/2018-0000014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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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事项类别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全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1 |
残疾人证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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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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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向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2.受理:区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 3.评定:指定机构对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检查后确定评定结论; 4.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需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或由区残联在网站集中公示; 5.审核、批准:工作日期间,区残联要实时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6.发放、存档:区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申请残疾人证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中可以体现监护关系的无需提供额外证明,如户口本中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需由户口所在村(社区)出具指定监护人证明(原件1份,纸质)并进行监护公证(原件1份,纸质); 2.精神类残疾:病历(复印件1份,纸质); 3.精神、智力残疾和未成年残疾人: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2 |
残疾人证换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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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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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区残联免费换领。 |
残疾人证(原件) |
1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3 |
残疾人证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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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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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由本人或监护人带登报挂失报纸向区残联提出补办申请 |
1、挂失报纸原件; 2、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 |
1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4 |
残疾人证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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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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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1.区残联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2.户口迁入地县区残联登记入档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 |
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1份,纸质)(没有户口迁移证明的,可提供户口迁移后的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到区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5 |
残疾人证内容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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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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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1.需更正的内容,如因填写失误的,经核对残疾人申请表后给予更正; 2.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区残联办理更正。如不能证明是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证据不充分的、系统报送更正材料后被公安部驳回的,不予更正; 3.残疾类别或等级发生变化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提报残疾类别或等级变化的相关医学证明,经区残联同意后,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区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
1.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 2.残疾类别或等级发生变化的:提报残疾类别或等级变化的相关医学证明(原件)。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6 |
残疾人证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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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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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残疾人 |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 |
1.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镇(街道)残联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材料(原件1份,纸质); 2.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书面申请(原件1份,纸质)、残疾人证(原件)。 |
1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7 |
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年度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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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年度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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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2 |
1.用人单位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临沂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也可登录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 2.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3.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材料、确认残疾人就业情况。 |
1.用人单位真实、准确填写《临沂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里的内容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携带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职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审核材料,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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