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 ||||||||||||||||||||||||
2018-09-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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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兰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兰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的通知》(临兰编[2011]17号)和《关于设立区糖尿病医院的批复》(临兰编[2016]14号)文件要求,设置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撤销工贸开发区医院、兰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撤销区直机关医院,原有人员编制划入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拟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已相应成立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务必于2018年9月6日起90日之内分别向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31362)、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029656)和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58179)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联系协商。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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