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事业单位法人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 ||||||||||||||||||||||||
2018-07-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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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办发[2017]10号文件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撤销兰山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事业单位建制,原有人员编制划入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粮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强制措施,承担相关执法职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规定“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拟向兰山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粮食局 2018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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