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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3-2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tygzbgs/2018-00000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tygzbgs/2018-0000014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3-22

各科室、校,体彩网点、俱乐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

现将《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3月30日前发送到ls8109690@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区体育办办公室。

附件:1、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2、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兰山区公共体育场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统计表

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临沂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体育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平安临沂建设,确保全市体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2018〕313 号),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

二、检查时间

3 月 19 日至 3 月 30 日。

三、检查范围

以公共体育场馆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防火巡查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型赛事活动消防安全方案制定情况;场馆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标志设置明显及畅通情况;相关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情况;场馆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情况;开展防踩踏安全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情况;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情况。

四、检查方式

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体育场馆消防安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市体育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分组进行督导。

1、查阅材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实地抽查。对各县区公共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4 月 4 日前报 lystyjbgs@163.com,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体育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326 室)。

2、市体育局检查组检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检查结束后,将《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大检查登记表》(见附件 3)报局办公室。

临沂市体育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2

全市体育场馆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场馆管理者是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

2、加强消防知识和消防能力培训,所有场馆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消防“四个能力”的要求,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制定灭火和大型活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设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场馆内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场馆内严禁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场馆安全出口处应设明显标志,消防通道保证畅通,安全指示牌及指示灯保证完整好用,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保证正常使用。禁止在走廊、楼梯间、各门口堆放器材和杂物。大型活动时各大门必须开启通畅,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7、定期检测场馆内电气设备, 对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的,及时维修、更换。改装、增设电气设备,须经消防部门审核,报防火负责人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8、在场馆内举办赛事活动时,主办单位须根据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防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方案等,并加强组织实施。

9、定期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0、开馆期间禁止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1、发现火警须及时拨打“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按疏散预案有序离馆,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行动。

12、值班人员须按规定巡查消防安全问题,做好消防记录,存档备查。

附件3

兰山区公共体育场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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