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 | ||||||||||||||||||||||||
2018-04-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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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巩固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确保全局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宣传教育,明确纪律标准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外出开会、办事、出差等,需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备案。坚持文明服务,机关干部在接待办事企业、来访群众时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开展作风整顿,严肃机关作风纪律 各科室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遵守纪律不到位、执行制度不规范、工作程序不健全的要立即整改。全局干部职工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随意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乱串科室闲聊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局里将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对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以及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首次发现问题的,对当事人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对发现问题2次及以上的,局党委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对因违反纪律作风规定,被明查暗访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沂市兰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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