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树 >> 公告公示 >> 正文
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1-22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21-5-13_A/2018-0122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18-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00445221-5-13_A/2018-01220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1-22

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保障我区考生顺利报名,现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审批的医疗卫生单位内工作(实习),且在“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确认时间

2018年1月29、30、31日、2月1、2、5、6、7日。

三、确认地点

临沂市中医药职工中专(兰山区卫校)

地址:兰山区育才路53号

四、缴费

2018年考区山东考区将分别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工作。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收费和上缴标准按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执行。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3月25日-4月3日,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7月2日-7月11日。(具体费用及相关事项根据省考区有关通知另行通知。)

五、要求

1、 为不影响考生正常工作,请各单位集中现场确认,乡医由各辖区内卫生院统一组织。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考生花名册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审核后返回)。

2、 各单位请严格把握报考标准,严禁出具虚假材料,杜绝非本单位考生报名,一经发现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七条第七款“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第十条“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等,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对考生和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3、 请各位考生(中专除外)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以防假证;中专及初中起点5年制考生提供中专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中专学历证明及录取花名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2、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3、以下材料中《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可由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成功后登陆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4、提供虚假《考核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并依法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以下材料中,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6、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为学历证明(认定)书,大专、本科为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6)。

8、报名时毕业不满一年,但考试时满一年的考生,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9、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附件1、《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附件2、《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6、《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8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请在下方下载 

  
附件【兰山区2018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