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机构申请的通知 | ||||||||||||||||||||||||
2018-0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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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兰山区是全市确定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县区,自2017年12月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扎实做好这项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我办拟于近期集中受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兰山区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含护理院)、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以及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等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要求并有意承担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各类机构,符合《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条件》,可提出协议申请,经评估认定签订服务协议,承担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申请工作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各机构可通过社保专用邮箱下载相关材料(电子邮箱:ddjgglk@163.com,密码:05398222585),对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联系电话:8070571 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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