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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新风
2018-02-01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190-9-30/2018-0201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发布日期  2018-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推动移风易俗 弘扬文明新风
索引号: 00445190-9-30/2018-0201002
发布机构: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2-01

全区广大经营业主朋友:

自2016年10月以来,兰山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以“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厚养薄葬、倡树新风”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行移风易俗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全力支持下,全区569个自然村建立健全了红白理事会(俗称“执客”),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办理费用大幅降低,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移风易俗任重道远,请严格执行兰山区红白事新办简办标准(喜事新办“五提倡、五反对:提倡简约定亲,反对索要“天价”彩礼;提倡自己创业,反对举债办喜事;提倡新式婚礼,反对豪车豪宴比阔气;提倡低碳迎亲、环保婚礼,反对乱贴红纸、过度燃放鞭炮等;提倡“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丧事简办“七提倡、七取消: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戴白花、黑纱,取消三代直系以外的披麻戴孝;提倡短丧,取消多日丧;提倡播放哀乐,取消吹拉弹唱;提倡大锅菜,改用四大盆,取消流水席,烟酒一律从简;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提倡直接埋葬骨灰盒或存入骨灰堂,取消装棺再葬;提倡文明丧葬,取消拉腰绳、泼汤、磕头作揖、扎彩等),不断凝聚起“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社会正能量。

广大经营业主们,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内容,也是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自觉成为移风易俗的倡导者、支持者和践行者,为开创大美新临沂建设兰山新篇章贡献力量。

兰山区文明办 兰山区民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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