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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森防办《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严控野外火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3-19    点击数:  
 索引号  00452810-1-06_B/2018-0411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森防指[2018]2号
 标题  关于转发市森防办《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严控野外火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0452810-1-06_B/2018-041100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3-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

当前,气温回升,农事活动增加,生产生活、上坟祭祀等野外用火增多,重点林区、景点游人量增大,十分不利于森林防火。近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严格野外火源”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森防指办〔2018〕15号)。望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火源管理,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我区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稳。

临沂市兰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3月15日

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用火,

严控野外火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工办,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林业局,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

当前,天气气温开始迅速回升,大风天气明显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同时,农事活动逐步展开,生产、生活、祭祀等野外用火高峰接连而至,森林防火形势将异常严峻。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紧要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防指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严控野外火源”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林业厅局长、全国森林公安局局长及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治火、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行动重点

一是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有效遏制野外违法用火。三是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在防火期及紧要期、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督查。四是提升安全用火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五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科学规范处置突发火情。

三、时间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3月下旬)

一是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分级任务,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列出工作清单,逐项推进落实。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及细则,为深入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做准备。三是建立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开展森林火灾预案和跨区域扑救森林火灾支援演练。四是对照需要检查储备高效能森林防扑火物资配备情况,确保拉得出,打得赢。

(二)第二阶段(2018年4月初至5月中旬)

一是适时发布禁火令和高火险天气预警信息,深入展开专项行动,打现行、抓典型,找隐患,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第一轮森林火灾隐患大清查。制定《森林火灾隐患“攻坚查”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开展第二轮森林火灾隐患“集中核查”,对重点单位进行再检查,全力攻坚整治隐患,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稳。三是组织实施跨区域联合灭火演练推演。组织异地增援突击队对重点区域森林火灾扑救专项预案和森林火灾异地增援预案进行扑救演练。四是对配备物资进行再次检修,确保完好率。五是落实责权和岗位责任,各级指挥员全员值班备勤,巡护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护,视频监控全天运转。

(三)第三阶段(2018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一是严格按照分工责任,各负其责,定人定岗定责,对重点区域实施全覆盖网格化管理。二是重点区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集中食宿,随时准备跨区域增援灭火。三是指挥员和航空护林飞机24小时待命,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启动森林火灾航空灭火应急预案。四是坚持“重兵扑救,报扑同步”,做到迅速反应、快速到达、科学指挥、及时处置。五是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向市森防指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提出森林防火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析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要充分认识今年春防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在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各级要不间断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责任制落实入手,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真正将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打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大众化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充分宣传好“12119”森林火灾专用报警电话,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重点林区设立醒目的防火告示牌,及时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确保森林防火“五进”落实到位,每一位进山入林人员都受到宣传教育,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量刊播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三)加强风险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在防火期及紧要期、重要时段、重要节点,要逐级制定防火督查方案,按照“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通过督查,列出发现的隐患清单,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分清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进行挂牌督办。根据前期省防指办下发的《山东省森林森林防火约谈管理办法》,省防指办公室将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森林防火重大火灾隐患或存在隐患较多,人为原因引发多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要按照约谈程序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为市、县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四)加强火源管控,打击违法用火

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对野外用火进行综合治理。在重点地段和每一个进山路口,派专人设卡检查收缴火种,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加大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和瞭望,及时查处各种野外火源。对林内和林缘的坟墓、经营业户、生产企业和重点目标集中区域要严防死守。观测瞭望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视频监控全天运转,指挥中心专人值班。护林员队伍加大对辖区的管护力度和巡逻次数,延长巡护时间。组织森林公安巡查队伍,坚持全方位的野外巡逻稽查,对违法用火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积案,要组成专案组,尽快破案,严厉追究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新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应及时赶赴发案现场,认真调查取证,查清肇事者责任,严惩肇事者。特别要加大对故意纵火犯罪的打击力度,实行专人、专案、专责,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

(五)做好扑火准备,科学处置火情

要对专业队伍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进行检查,有针对性的增加高效灭火和快速机动装备,缺少的物资装备尽快配齐装备到位。各级森防指从现在开始进入临战状态,火情处置和预案启动较平常提升一个等级。遇有火情,严格按规定启动扑火预案,科学扑救,集结重兵打歼灭战,确保不使小火酿成大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24小时集中食宿,靠前驻防。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快速处置,各市专业队伍和森林消防直升机做好跨区域增援灭火准备,坚持“重兵扑救,报扑同步”,做到迅速反应、快速到达、科学指挥、及时处置。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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