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2017-12-12 点击数: | ||||||||||||||||||||||||
|
||||||||||||||||||||||||
|
||||||||||||||||||||||||
为加强我区道路营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项的规定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以及省、市质量信誉考核标准,临沂市兰山区二十家道路运输(物流)企业连续两年考核为B级或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六个月(或180天)以上未投入营运的,依法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临沂华隆物流有限公司等二十家运输(物流)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撤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上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缴到兰山区政务大厅交通分局窗口,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2017年12月12日 |
||||||||||||||||||||||||
附件【注销(撤销)道路运输许可证企业名单.xlsx】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