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的实施方案 | ||||||||||||||||||||||||
2018-11-22 点击数: | ||||||||||||||||||||||||
|
||||||||||||||||||||||||
|
||||||||||||||||||||||||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改善冬春季节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整体降低PM2.5、PM10浓度。以本地污染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确保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二)积极应对重污染过程。在研判冬春季节不利环境气象条件基础上,通过减排措施的落实,力争减少污染过程的频次和时间,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和范围。 二、适用范围、时段及管控等级 适用范围:全镇区域。 管控时段: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2月底。 管控等级: (一)常态管控:AQI指数小于200,实施常态管控标准。 (二)强化管控:AQI指数超过200,且有持续趋势,实施强化管控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常态管控措施。 1、严格煤炭消费管理。完成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取缔无照经营散煤网点,落实煤炭经营场所防尘、防水、防渗等“三防”措施;完成上级制定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调研集中供热可行性;优化物流企业布局;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牵头单位:镇经贸办;实施单位:各社区、村,有关企业、经营户) 2、对重点企业和关键部位重点管理。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燃煤机组达标排放。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停产。旭坤等重点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实施绩效管理、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确保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涉气企业,实施停产。(牵头单位:镇环保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有关企业、经营户) 3、严格控制工地污染。各类工地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重点强化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管控,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拆迁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全镇严禁新建搅拌站,现有搅拌站要严格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洒水降尘要求。采暖季,全镇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作业。(牵头单位:镇建设办;配合部门:交管所、城管执法队) 4、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监管。强化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杜绝带泥上路;严格执法,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沿途抛洒滴漏。全镇范围内严查黄标车和无标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加大对冒黑烟、蓝烟等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交警李官中队、城管执法队;配合单位:建设办、镇环保所、交管所) 5、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工业企业及各类专业批发、物流市场新增或更新3吨及以下叉车全部改为电动。(牵头单位:镇市监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有关企业、经营户) 6、增加道路保洁频次。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气温在摄氏4度以上,主次干道每日不少2次洒水、2次清扫;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加强对抛撒滴漏车辆的查处;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本色;杜绝户外焚烧垃圾。(牵头单位:环卫办;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7、严控油气污染。加强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的强制停业整顿,对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从严处罚。(牵头单位:镇环保所) 8、加强秸秆禁烧巡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严控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牵头单位:镇农业办;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9、加强散乱污治理。全面排查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存在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散乱污企业。(牵头单位:镇环保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10、开展焊烟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围绕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全面排查各类焊接、切割设备,配备达标的焊烟净化设施,规范运行,2019年2月28日实现焊烟治理率100%。(牵头单位:镇环保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11、强化监测站点500米范围内餐饮油烟、集市燃煤大灶清理。镇驻地监测站点500米范围内,餐饮行业燃煤大灶全部清理升级;便民服务大厅附近理发摊点搬迁至三所附近;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牵头单位:城管执法队;配合单位:镇食药所) (二)强化管控措施。 在实施常态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1、实施部分行业及涉气企业停产。铸造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对小印刷、混凝土等行业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牵头单位:镇经贸办;配合单位:镇环保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有关企业) 2、强化工地停工措施。除重点市政工程外,全镇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停产。(牵头单位:镇建设办;配合部门:城管执法队;实施单位:各社区、村,有关企业) 3、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全镇范围内暂停渣土、沙石等易扬尘污染的运输;暂停自卸车倾倒作业,暂停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牵头单位:城管执法队、镇交管所;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4、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全镇范围内禁止超标排放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无证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上路;禁止外地高污染车辆进入本镇。(牵头单位:交警李官中队;配合单位:交管所、镇环保所;) 5、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镇主次干道每日不少4次洒水、湿扫车2次清扫,保证路面的湿度,抑制扬尘。(牵头单位:环卫办;实施单位:各社区、村) 6、强化焊烟管理。金属城及周边同行业经营者,全面停止各类电气焊、切割作业。(牵头单位:镇环保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李官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方案。污染天气条件下及时启动本方案,空气质量达标后及时解除。 (二)责任到位。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内管控措施落实工作;各部门职责按照分工执行。各社区、村、各部门、各重点企业明确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监管。加强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以及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落实责任人员。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