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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监督类)
2018-11-3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jj/2018-000003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8-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监督类)
索引号: lanshanquwjj/2018-0000039
发布机构: 兰山区物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1-30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监督类)

部门:兰山区物价局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编码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3713020900401

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1.《价格法》(1997年12月通过)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区物价检查所

部门内部公开

932

4个,中

保留

2

3713020900402

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

《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五条:省及其以下各级物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财政、审计、监察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物价部门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区物价检查所

部门内部公开

45

4个,中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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